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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国庆 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文】“你这些话说到我心坎上去了”(宁国市万家乡专职调解员 文先明)

浏览次数: 来源:促进法治科 发布时间:2019-11-20 10:34

                                                                                          ——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故事

“这是我竹子,你为什么要砍?我要报警。”张某和宋某因为老祖坟的界线发生争执。在分户之前,张某的老祖坟就在山场上,分户之后,宋某的毛竹山被分到张某的祖坟边上。当时是我第一次作为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到达山场后,我发现张某将老祖坟附近的毛竹都砍掉了,被砍掉的毛竹兜子还在地上依稀可见。张某在老祖坟附近种上了大豆,占3分地,最远处离祖坟35米。宋某的林权证上的界线是东至祖坟界,双方就祖坟边林权归属各执一词。我询问了村里,村里有一种习惯做法,祖坟边林权一般不超过3米。于是我和张某进行沟通,他自己也感觉理亏,就同意按照村里的习惯做法签订了调解协议。

第一次调解非常顺利,我内心充满着成就感,让我误以为调解工作可以轻松应对,可是现实却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杨某与本村民组侯某为一颗山核桃树争论不休,都认为这是自己的树。侯某认为虽然之前自己的树已经死了,但长出来的新树和老树是母子关系,所以新树理所应当归自己。而杨某认为按照村里约定俗成的做法,树死还山,新树应该是自己所有。我依葫芦画瓢,告知侯某这是村里习惯做法。但是我的反复调解,非但没有收到效果,反而被侯某辱骂,这让我很有挫败感。

有些朋友劝我说,人民调解员又苦又累,工作复杂危险,不适合女性干……我也开始怀疑自己是否适合调解员这个岗位。但骨子里的不服输的那股劲驱使我查阅各种调解案例,寻找调解办法。在看到一位人民调解员带着自己买的米和油步行10多里到调解对象家进行慰问,又连续几天步行来回20多里去疏导,最终用真诚打动了调解对象,使一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的案例后,让我对人民调解员岗位更加崇敬。反观自己却没有真正沉下心去做调解工作,离一名优秀的调解员还有很大差距。于是我购买了心理学、法学等相关书籍自学,并在反复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自己调解办法。

我改变了过去被动等待的调解方式,开始主动“出击”。之后几天我反复到侯某和杨某家中去疏导,在谈话中,我了解到侯某这一年买彩票中了3万元,非但没有给他带来幸运,他还经常往医院跑,花了很多钱看病,侯某对金钱看的很淡了,但他非常想要这棵树。同时我了解到杨某为解决这棵树的纠纷已经筋疲力尽,想早日解决这个矛盾,偏偏只想争个理。在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后,我重新约双方到调解室,提出了一个折中的调解方案:树归杨某,侯某将这个树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过去。双方都异口同声的说:“你这些话说到我心坎上去了”,僵持多日的二人终于达成和解。

这一刻我内心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还在自我陶醉时,另一个庭外调解也找到了我。

黄某在山上与张某拉扯过程中过失将张某推下山坡摔成重伤,在刑事诉讼中,取得被害人谅解往往是定罪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被害人提出如果对方愿意赔偿8万元,就出具谅解书,但黄某只愿意赔偿5万元,双方争执不下。由于两个赔偿数额之间差距过于悬殊,我首先单独与被害人沟通,告知对方家庭经济情况非常困难,如果你始终坚持,可能最后一分钱也拿不到,还不如各自都退一步,被害人同意赔偿6万元就算了。但是黄某坚持只赔偿5万元,我看到他妻子眼中泛着泪花,就单独和她妻子沟通,告知她黄某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他坐牢,将来生活怎么办?孩子怎么办?如果出了谅解书很大可能可以在外执行刑罚。“你这些话说到我心坎上去了,我来做他工作吧!”最终黄某同意赔偿6万元。

“你这些话说到我心坎上去了”,这是我在这么多年调解工作中最常听到的一句话。矛盾调解就是通过真诚沟通,解除当事人的矛盾,更解开了他们的心结。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作为一名始终战斗在矛盾纠纷“最前线”的人民调解员,每当看到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一件件错综复杂的纠纷化干戈为玉帛,积怨多年的邻居握手言和,反目成仇的亲戚重归于好,感情破裂的夫妻破镜重圆,我都无比欣慰。我无怨无悔,因为早已把人民调解作为毕生奋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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