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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国庆 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文】 “萁豆”相争 情在深处(绩溪县临溪镇专职人民调解员 姜献明)

浏览次数: 来源: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 发布时间:2019-09-23 17:43

    三国时期流传着这样一首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意思是说:“锅里煮着豆子,豆茎在锅下燃烧,豆子在锅里哭泣。你我本来是同条根上生出来的,你又怎能这样急迫地煎熬我呢?”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故事也在频繁的上演着,临溪镇周坑村两兄弟正因为土地纠纷闹得不可开交。

    事情发生在1999年,哥哥姜宜为改善居住环境,欲新建一幢房子,扩大居住面积,刚好相邻的宅基地是自家弟弟,在没有与弟弟姜尔商量的情况下,占用了弟弟姜尔空置的宅基地,约60平方米。在外打工的弟弟姜尔回家时发现宅基地被占了,就去找哥哥姜宜讨说法,结果姜宜却蛮横骄纵,不以为然。于是不服气的弟弟找来亲戚相劝,希望能要回自己的宅基地,但事与愿违,亲戚们都不想掺和他们兄弟的家庭纠纷。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没人能理得清兄弟之间的恩恩怨怨,随着时间的推移,纠纷渐渐冷却下来了。

    2018年5月,哥哥姜宜又强行用水泥浇灌了弟弟姜尔约220平方米菜园地,搞起了光伏发电项目。弟弟姜尔得知后,火冒三丈,心想自己当年的宅基地还没要回,现在哥哥又要强势占领自己的菜地,怒火不打一处来,匆匆忙忙跑到哥哥姜宜家理论,周遭的邻居闻讯都赶了过来。看到兄弟二人拉扯在一起急忙劝说,但始终无法劝和两兄弟。

    后村委联系镇司法所,希望借助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力量,化解矛盾。司法所在接到村委电话后,第一时间委派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赶赴现场,了解案件详情,防止矛盾再度升级。

    调解员到达现场后,首先把兄弟俩分开促谈,详细询问了纠纷的来龙去脉。据悉,两兄弟父亲在世时,写了一份分家协议,把其所有的财产,以及承包的田旱地都拿出来分给了兄弟二人,并注明了执笔人,见证人。改革开放后,弟弟姜尔就外出经商,在宁国市购买房子,长期居住,很少回家。姜尔拿出了父亲当年的分家协议书原件,经过查看,协议书记载事项确实如弟弟所述。

    促谈中,哥哥的气焰有些嚣张,言语之间分毫不让,声称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他不认。并强调在家中自己照顾老人比弟弟姜尔多,老人的开销很多是自己支出等等。鉴于此,调解员根据协议书,找来了当时见证人,执笔人。经证实,协议书不存在造假,确属当事人平等自愿商量的结果,是真实的。调解员随即邀请见证人和执笔人以“和事佬”身份一起参加调解,做双方思想工作。通过紧紧抓住“长兄如父,兄弟手足”之情这个纽带,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慢慢感化兄弟二人,换回双方的血脉亲情。

    正所谓有心人天不负,通过我们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兄弟双方的态度终于有了转变。为了平衡双方利益,调解员大胆提出了建议,一是按当前征地价格每平方米50元计算,60平方米宅基地共计3000元人民币,一次性结算,由姜宜补偿给弟弟姜尔;二是220平方米的菜地,通过其他田地对调相等面积。这样,一场现实的箕豆战火就此被浇灭了。为防止事后反悔,加强法律约束性,调解员制作了书面调解协议书,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字确认,并当场履行协议内容。一场兄弟间的恩怨情仇,在大家的努力之下,终于干戈化为玉帛,用亲情拴住了彼此。

    通过这个案例,我有三点体会:一是冷却降温的重要性。在当事人吵得不可开交、言语已无法消停紧张态势时,我们应该审时度势,及时分开纠纷双方,让当事人通过诉说宣泄情感来调整心态。调解员在听的过程中,了解案情始末,抓住矛盾焦点,从而找到解决矛盾纠纷的切入点。二是情理交融的关键性。即用情来说服矛盾双方换位思考,通过法理循循劝导,使其站在对方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寻找自己的过错,这样才能使其既能客观地评价对方的过失,又能冷静地审视己方的错误,由此达到因势利导化解矛盾的目的。对蛮不讲理的当事人要告知其一意孤行的后果,做到以理服人。三是案例引导的技巧性。善用“判例调解”,通过引导纠纷双方当事人参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相关案例,通过解释、宣传,使当事人在自愿沟通和相互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合理诉求,然后再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平和理性地接受矛盾纠纷的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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