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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浏览次数: 来源:立法科 发布时间:2019-11-18 08:57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适应新时代改革发展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司法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2019年10月31日以前制定且现行有效的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需修订的修订。清理过程中强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凡是截至清理日期已满五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一律废止,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应当重新制定文件或者说明延期理由。本次清理工作于明年初结束,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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