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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2-13 09:30

       近日,宣城市司法局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执法案件的业务指导,确保各执法部门依法规范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强化规范指引。制定印发《宣城市疫情防控期间部分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指导意见》,明确对疫情防控期间多发的隐瞒不报、拒绝调查、逃避隔离、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等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法律依据、以及证据保存、权利告知保障等注意事项,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应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细化规范,为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指引和操作参考。

        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指导各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各单位对涉及疫情的有关行政检查结果和行政执法决定及时公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减少社会恐慌。对重点领域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限制人身自由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音像记录资料,统一编号管理,确保执法过程可回溯。指导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征用程序,行政执法部门需要对相关人员采取隔离治疗或解决隔离留观人员所需场所和交通工具等应急需求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用的实施主体、条件、程序等要求执行。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战“疫”合力。指导公安、卫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重点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同完成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执法任务。做好两法衔接工作,行政执法部门对疫情防控开展行政执法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四是整理汇编典型案例,健全以案释法。向市直和各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广泛征集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推广特殊时期行政执法中值得借鉴的经验做法,分析研判行政执法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疫情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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