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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7-27 16:5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四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29日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2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围绕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完善制度机制、长效推动工作,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1月21日,市司法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逐个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2月10日、3月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先后6次修改完善,制定了106条整改措施。4月16日,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5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台账。1月份以来,先后5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统筹协调推进问题整改、督促检查以及长效落实工作。目前,围绕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修订了《宣城市司法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宣城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41项;围绕推动工作,制定《宣城市司法局机关公务员、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宣城市司法局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2项制度;围绕工作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了一批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协调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仍有差距问题一是压实责任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更加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更加有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建立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要点,明确49项任务清单,有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成立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原市司法局2018年1月印发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结合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职能任务,重新修订完善制度43项。进一步完善文件交接工作制度,做到交接清楚到位,交代清楚文件放置位置,形成明确的交接清单,加强文件及时流转,做好文件及时跟进,确保相关责任人和承办人及时收文、及时办理。三是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对18家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普法责任制工作督查。20203月中旬,出台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发布1份普法责任清单模板,梳理10项年度重点工作,明确38个重要普法节点,公布60部重点法律法规目录,确保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小落到实处。结合机关集中学法月和扬子讲堂两大载体,推广6+1的普法新模式,有效发挥各重点普法单位的能动性,推动普法工作的符号化、品牌化发展。四是严密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完善机关党组中心组2020年学法计划,将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开展机关讲堂活动,主要安排公务员法、社区矫正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交流。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组中心组共组织5次学法活动,机关理论学习共组织6次学法活动。五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安全执法检查,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交叉检查组,通过事前不打招呼,随机选取检查点的方式,重点就日常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执法工作是否依法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常态机制是否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否扎实开展等方面工作对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和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安全执法巡查。运用智能手段实行信息化监管,通过定位手机、电子腕带管理系统每日进行智能化技术巡查,动态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轨迹。六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和《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切实保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完善相关功能室建设。严格把好司法鉴定人执业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核司法鉴定人执业申请和相关材料5月份举办司法鉴定人业务培训和岗前培训,开展司法鉴定季度巡查、专项检查,完善执业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制度。目前,环境损害类鉴定机构已经省司法厅名称核准。激活优化公证机构分配工作机制,创新开展新型公证业务拓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减少诉讼、维护民生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和法院开展司法辅助业务内容,拓展金融债权、不动产登记、服务知识产权等业务;坚持公证的公益属性,积极为民生、养老等社会事业提供更多的公益服务;持续加强仲裁工作宣传。七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调研,找准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症结。加强和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抓好干部协管工作。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局机关工作人员全部登记面部或指纹信息,加强上下班考勤纪律,同时各业务科室在工作指导过程中,加强对基层工作纪律的督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作风纪律建设水平。加强学习教育,制定全年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知识培训、社区矫正法专题视频培训、“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等各类培训班6场次,735人次参加培训。

2.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一是坚持把抓工作落实作为衡量“四个意识”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市司法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党组会、机关集中学习会等,认真组织传达学习领会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抓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工作等领导小组,完善“百名干警联系百企”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标准质量。3月13日,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年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要点,进一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分工和责任。5月22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要求,部署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作为推进“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服务大局普法行”、“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纳入年度重点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实施普法服务大局工程的重要内容,要求相关普法责任单位围绕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普法责任;结合疫情防控,联合相关单位,有效组织发动律师、公证员、普法志愿者为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全市“法律六进”法治巡讲活动,积极引导“七五”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宣讲团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讲座。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联系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不断提升扶贫工作质量。广泛开展工作调研,深入研究扶贫工作质量不高的症结所在,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利用职能优势,将普法、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注入扶贫工作,牵头推进“法治扶贫”工作落实,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深化“法治护航精准扶贫”十大行动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法治扶贫工作。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指导力度,定期开展扶贫走访,记录扶贫帮扶联系走访具体情况。4月份,在全局开展“四查四看”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行动。5月19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听取局机关扶贫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年度扶贫工作重点任务。五是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特殊人员管控、矛盾纠纷化解等各项职能高效运转。选派4名业务骨干,组建合法性审查小组,为指挥部疫情防控各项涉法事务提供应急法治保障。截至目前,累计起草、审查、复核疫情防控指令、文件、协议等101件,审查投诉处理答复245件,指导执法处置措施3件、长效机制建设事项1项,累计提出意见213条、建议282条。

3.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不深入问题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持续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组织全国两会精神学习传达,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政治引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制定党组中心组和机关两个层次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开展9次中心组学习交流、10次机关理论学习,3月份,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泾县榔桥镇黄田村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二是完善机关理论学习制度。研究制定2020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月份和3月份因疫情防控原因,中心组学习以自学为主,4月份开始,结合学习计划,围绕学习专题,认真组织安排学习交流。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力度。严格会风学风、请假手续,落实规定学习内容,进一步规范学习活动开展和学习会议记录。四是扎实推动问题整改。2020年3月2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工作会议,3月30日机关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工作,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夯实思想基础,进一步压实党组、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在重要会议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和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制定2020年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安排,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科室。3月25日、4月20日和5月19日,分别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司法为民”榜样人物评选展播和“我的调解故事”展播,展现先进人物风采,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调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规范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的执行,严格按照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要求,高标准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5.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制度,及时做好谈话记录。结合业务工作、岗位调整均开展谈心谈话。巡察整改以来,书面收集到的谈心谈话记录表40余份,其中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10余次,班子成员与分管业务科室人员谈心谈话30余次。是加强机关纪委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市司法局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市司法局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和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市司法局机关纪委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机关纪委工作规范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会议、文件等精神,学习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知识等内容。印发《市司法局机关纪委关于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的通知》,以“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党纪、党规教育。强化执纪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勤等监督管理,督促推动机关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常态化开展。印发《市司法局机关纪委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重点对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严格社区矫正执法。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反馈通报需要整改提升的工作要点,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省、市工作指示与要求,及时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6.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向综合监督单位提出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见。二是参加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把关,加强风险防控。对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的经费使用和审批事项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议题进行纠正或撤销。三是加强与“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活动,且与班子成员开展经常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警示提醒。四是与机关党委(纪委)一起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列入机关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5月份,组织开展廉政党课和警示教育活动。五是及时督导解决违规违纪问题,责成退缴违规违纪款项,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干部,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六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开展作风和效能建设调研走访,查找综合监督单位出差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7.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明纪律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市司法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开展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一以贯之地抓好“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定不移做到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是及时组织办公用房清理。2019年11月1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使用。是退缴违规违纪款项。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落实,剖析问题原因,责令相关单位严肃对待,查清问题,退缴违规违纪款项。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绷紧廉政之弦,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相关职能科室指导市律师协会和市敬亭公证处完善慰问、经费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严格经费管理,杜绝超范围慰问。抓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纪律意识,5月22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交流辅导会议。同时,组织律师、公证行业开展执业纪律培训,进一步提高纪律意识。

8.针对形式主义改头换面问题一是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司法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工作和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强转”专项行动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二是认真组织剖析存在的问题。开展“反对形式主义”为主题的座谈研讨活动,围绕自身存在“形式主义”问题进行自我检讨,提出整改措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提出落实整改措施。三是严格落实文件管理。认真贯彻精文减会的要求,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坚决杜绝制发文件不编字号的问题。

9.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清理2项历史遗留的挂账款项,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充分发挥机关财务管理职能,提高办事效率。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0.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司法局党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内容,强化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2020年1月21日,局党组印发《中共宣城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定期汇报机关党建工作情况,2020年3月30日,机关党委召开书记述职评议会议,机关党委和三个党支部书记汇报履职情况。严密组织实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严格发展程序规定。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2020年3月13日,机关党委制定印发《宣城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基本规程》,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活动开展。四是强化律师行业党委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业党建工作,3月30日,召开律师行业党委扩大会议,针对“增补党委委员未履行法定选举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完善的问题进行剖析,进一步明确抓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并开展律师行业党委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律师行业党委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内容,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

11.针对指导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力问题一是加强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建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第一、第三党支部合署活动室以及第二党支部固定活动室,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活动室软硬件设施,制作各类标识标牌。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及时提出批评并“黄榜”公布,规范各类组织会议记录,加强党务干部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熟练掌握党建工作相关要求,召开党组会、党委会、支委会等,对落实组织生活进行部署,明确相关要求。三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严格发展程序规定。巡察整改以来,共发展接收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均做到严格标准程序。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市直机关工委工作汇报,推动党建工作有效落实。局机关党委制定印发《2020年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市司法局机关党委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等,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四是规范换届选举工作。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换届选举程序规定。加强对离退休老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老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五是扎实推进党务公开。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应公开尽公开。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员活动室设置,及时完善组织架构图和制度模块等。采取会议公开和张榜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公开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及“红黄榜”等工作。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奖惩规定,将参加组织生活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和请销假等制度规定。

(四)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2.针对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规范会计科目登记核算。根据领取记录,对普法宣传用品申领表进行重新统计核算,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高财务、存货管理规范化意识,修订完善相关财务、存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二是退还超标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督促相关离职人员退还超标经费。三是严格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纪律规定,加强业务人员思想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素质和依法依规办事水平。

三、巩固巡察成效,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针对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司法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组巡察成果,注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做好管长远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找准单位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契机,在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标准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压实整改责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不断提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更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持续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监督到位、执行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三)注重成果转化。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坚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做好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完善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注重巡察整改成果转化,理清工作思路,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保持长期运行,持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把治标和治本统筹起来,将“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机制有效结合,注重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和变异,通过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瓶颈问题,堵塞制度漏洞,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3016526;

通信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5楼1507室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

   编:242000;

电子邮箱:xcyfzsb@126.com

 

 

                            中共宣城市司法局党组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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