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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11:43

 根据司法部2020年7月29日发布的公告(第6号),现就我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应向原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8月24日至28日期间,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到宣城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办理申请授予资格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三)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本次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四、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24日至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506室。

联系电话:0563-3023962

申请人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宣城市司法局电话,咨询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有关问题。

 

 

 

                                 宣城市司法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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