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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解中成长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24 18:34

自1999年调入司法局,在司法行政工作已十余年,但真正介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却是在2011年调入宣州区敬亭山司法所以后。

有一次,快下班了,敬亭山办事处副主任葛主任找到我,说是办事处前面的公司发生了纠纷,要我们过去帮忙解决一下,很快我和他到了公司门口,只见许多人聚集在那儿,派出所民警也已赶到,一了解,才知道是因为货款债务纠纷。具体情况已记不清楚,只记得当时有一辆外地牌照的轿车正堵在公司大门口,派出所人员正努力要双方都去所里录笔录,解决纠纷,而几个江苏人却在那儿大嚷“地方保护主义太严重,天理何在?”并拒绝挪开轿车去派出所,我走上前去从容地说了一句:“你们把车堵在公司门口就是天理吗?”顿时,几个江苏人就停止了嚷嚷,我接着告诉他们我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并说服他们配合派出所人员去所里协调解决了债务纠纷。这是我第一次以一个司法助理员的身份参与解决了一个债务纠纷。 
        那时自己虽是一个有着二十多年工龄的工作人员,但来到基层从事调解工作却是一个地道的新手。同是那一年,办事处边上的司尔特公司发生了一起工亡事件,死者家人闹丧,接着双方在超源宾馆谈判,办事处苏书记要我也去参加。当时觉得自己就像遇到了一只螃蟹---无处下手。还是苏书记得指点,他要我去查找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赔偿条文,并初步计算下赔偿金额,并告知我在作为第三方人员参加谈判时只需注意听取双方意见及双方的差距,且及时电话告诉他,他好从中协调。经过一天一晚的努力,这起工亡纠纷很快得以协调解决。这次的调解介入苏书记得指点让我学会了工作方法,让不是科班出生的我在今后遇到的任何一起矛盾纠纷时,知道了首先要及时寻找法律依据,然才能依法、依理上门工作。 
        立足本职,妥善处理各种疑难纠纷。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我的辛勤工作,有邻里成仇者握手言和,有夫妻不和者重归于好,有剑拔弩张者化干戈为玉帛。 
        2014年,黄土岗一位老党员因为门楼子与隔壁开饭店的邻居发生了纠纷,隔壁正巧有违建被拆除了,邻居非说是这位老党员举报的,本来远亲不如近邻他们,现在成了眼里的沙子---相互都容不下,见面就骂,没见面也指桑骂槐地骂,事情越闹越大,已经到了相互仇视的地步。我三番五次地上门工作,自己单独去,与居委会调解员一起去,经过多次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平息了纠纷。 
        2015年端午节期间,那天上午我刚回到老家我父母那儿,就接到了分管书记得电话,说是辖区居民非正常死亡在一家外企闹丧,要我赶紧赶往闹事公司参与调处。那天中饭我都来不及吃就往回赶,到公司后,在市治安大队、派出所及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起因工伤导致非正常死亡的现场闹丧事件得以临时解决,但接下来的谈判说服工作还需我们来做。国民长期以来形成了人死为大的风气,这方狮子大开口一定要对方公司多赔付,而对方一定要依法理赔。为了更好地说服死者家属及家人,我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详细地理出赔付的细项金额,第二天,陪同死者家人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一一解释,并依法、依理、依情地说服他们要依法理赔,死者家人终于同意理赔方案,但提出了能不能给出丧葬费的请求,这下我们松了一口气,接着双方的纠纷在领导的主持下很快解决。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所要面临各种矛盾纠纷是错综复杂的。我边调解、边学习、边反思、边总结。如今,我在积极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充实自己的同时,也努力地总结各种调解经验及调解技巧。多年的基层工作我深深地感受到,调解工作虽然辛苦和麻烦,但是却充实。虽然是非常繁心的工作,可它又情系万家。每当看到双方当事人因矛盾纠纷像仇人一样来,经耐心调解化解后,很有一种成就感。如果有人问我怎样才能做好调解工作?我认为:奉献精神和以诚待人是打动人的方法,而“依法、依理、依情”是解决矛盾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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