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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公证处开展民法典司法解释专项学习活动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18 09:18

2020年12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司法解释,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为正确适用法律,于1月8日上午,宁国市公证处就民法典司法解释组织开展了专项学习活动。

学习活动中,围绕办理公证案件涉及较多的司法解释,尤其是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继承编、婚姻家庭编这三个司法解释,该处公证员针对性地进行了逐条学习,并就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发表了各自观点。经全处公证员研讨取得一致后,形成了该处统一的办证适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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