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宣城市召开全市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10 17:14

8月10日,宣城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促进法治科(股)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余光云主持,吕利武副局长出席并讲话。

会上,各县市区司法局对前期互学互评活动开展情况、司法所建设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对下一步工作作了细致安排。针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的情况汇报,市司法局促进法治科负责人一一作了点评,并对下半年促进法治业务工作作出部署。

吕利武副局长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从人民群众需求、社会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支撑需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司法所的地位与作用,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持续有效推进司法所建设。二是要进一步理清目标任务。要对照省厅和市局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要求,对标对表,对司法所建设情况逐一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摸准司法所建设实情,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每个司法所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线路图,促进司法所建设有序、有效推进。三是要进一步培育树立标杆。要大力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和市级模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对照省市即将修订出台的省级示范司法所和市级模范司法所相关标准,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与问题,指导基层司法所全力做好补缺补差工作,推动司法所建设规范有序整体向前迈进。特别是要引导原先被评定为先进的司法所,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要有继续保持“先进”不动摇的勇气与作为,敢于当先进、勇于做标兵,打造司法所建设亮点和品牌。四是要进一步夯实各项业务工作。要聚焦主职、主业,围绕司法所职能,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创新司法所为民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切实在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建设中展示司法所形象,以有为求有位。同时,要继续做好疫情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断档、不失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