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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律援助暖人心 送上锦旗表谢意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13 16:16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你们帮了我个大忙,现在赔偿款拿到了,我心里踏实啦!”8月12日,泾县丁家桥镇后山村村民张某将一面写着“为民维权解难事 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泾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中,感谢中心为其办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让其及时获得赔偿,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1年1月6日,张某驾驶的电动车与刘某驾驶的小轿车想刮撞,张某受伤,经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事后,泾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通知张某到该单位,张某在不了解具体内容的情况下签订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协议书》。回到家后,家人才发现该协议条款并未列出主要的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项目,而且确定的赔偿数额与实际应赔偿数额相差太大,明显显失公平。于是张某及家人前来泾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并仔细审核了申请材料,认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当即受理指派给安徽征帆律师事务所李月红律师办理该案。李律师接到指派后,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尽早实现,多次调取核实案件证据,及时理清案件脉络,把握了案件事实,联系办案法官推进案件进程并与对方数次沟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于2021年8月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张某各项经济损失5万元,判决结果令张某非常满意。

                                                                           

这一面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中心工作人员前进的动力和源泉。今后,泾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在工作中精益求精,为维护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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