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郎溪县凌笪司法所:彩礼起纷争 调解促和谐

浏览次数: 来源:郎溪县凌笪司法所 发布时间:2021-10-20 10:08

在民间,男方给付彩礼,女方赔付嫁妆,这是习以为常的婚礼习俗,但由此引发的纠纷却不在少数。近日,郎溪县凌笪司法所就调处了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了两个家庭的矛盾。

潘某(化名),男,郎溪凌笪镇人,2021年初经人介绍与本镇的女孩张某(化名)相识,双方都有好感,两人很快陷入热恋,并于同年的五月一日举行订婚,按照当地习俗,男方给付女方6万余元作为彩礼,还于订婚当日为女方购买了“三金”首饰。由于双方认识时间不长,相互了解不够,在随后的相处中发现性格差异较大,时常因小事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男方提出分手。后男方感到后悔多次找女方要求和好,女方及其母亲态度坚决表示不予原谅,要求分手,见和好无望,男方便托人到女方家里协商彩礼退还事宜,女方及其母亲一直避而不见,不予理睬。无奈之下,潘某来到当地司法所请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调解人员立即与所涉村调委会联系,联同村干部找到女方了解核实相关情况,起初调解人员试图为双方调处重归于好,见女方及其家属态度坚决,和好无望。调解人员便向双方释明关于彩礼的法律性质,依法律规定,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的赠与,男方给付女方的婚约彩礼除明确表示为无偿赠与的外,应当返还。调处中,女方表示非常委屈,其家人也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因此两家矛盾渐深,所以对退还彩礼一事产生分歧,为此,调解人员一方面针对女方家人再次进行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打开心结。经过多方劝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女方自愿退还全部彩礼和“三金”首饰。至此,一起因彩礼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本案中,某和某认识时间较短便仓促订婚,由于相处时间少,缺乏对彼此的沟通了解,导致二人矛盾频出,最终分手,并因“彩礼”事宜引发两个家庭的矛盾。此类纠纷不同于普通的经济纠纷,之间还夹杂着复杂的情感纠葛,且牵涉到两个家庭,处理不当,不仅难以平息纷争,还可能激发矛盾。在对此类纠纷案件调处中,调解员一定要坚持耐心释法析理,一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另一方引导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做到法理情相结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