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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21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11 11:39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339件,依法受理317件(含上年结转32件),不予受理、告知22件,受理并审结275件、依法审理中42件。

从行政管理类别看,公安、市场监管、房屋征补(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案件成为主体,占比82.1%。其中,公安类案件114件,占案件总数的37.1%;市场监管类案件77件,占案件总数的25.1%;房屋征补(拆迁)类案件37件,占案件总数的12.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案件24件,占案件总数的7.8%

从行政复议事项看,已受理案件中,行政处罚、举报投诉处理、行政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确认类案件成为主体,占比88.8%。其中,行政处罚类案件103件,占36.1%;举报投诉处理类案件76件,占26.7%;行政不作为类案件26件,占9.1%;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25件,占8.8%;行政确认类案件23件,占8.1%

从被申请人看,县级政府的部门188件,是被申请人主要主体,占比66%。另,县级政府18件,占比6.3%;市级政府的部门40件,占比14%;其他23件,占比8.1%;乡镇政府16件,占比5.6%

从审理结果看,全年共受理并审结275件,直接纠错率12.4%,较上年度增长2.5%。其中,驳回33件,占12%;维持125件,占45.5%;撤销19件,占6.9%;确认违法13件,占4.7%;责令履行2件,占0.7%;终止83件,占30.2%

其中,宣城市政府本级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2件(其中2020年结转13件,2021年新收69件),不予受理6件,告知4件,依法受理72件。依法受理的案件中,已审结57件(审理结果:维持35件,驳回8件,主动撤回后依法终止9件,确认违法4件,责令履行1件),依法审理中15件,直接纠错率8.7%、同比下降4.4%。组织办理市政府被行政复议案件3件,已审结3件(无负面结果);办理市政府作为第三人的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5件,已审结4件(无负面结果),依法审理中1件。

(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应诉机关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16件(含上年度结转7件)。

从应诉机关看,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304件,仍为诉讼案件主体,占比74.3%。复议机关单独应诉的8件,占案件总数的2%;原行政行为机关、复议机关共同应诉的97件,占案件总数的23.7%

从应诉机关级别看,县级政府部门应诉165件、县级政府应诉94件,仍为诉讼主体,占比63.3%。乡镇政府应诉的63件,占15.4%;市级政府部门应诉的37件,占9.1%;市级政府应诉的31件,占13.3%;其他19件,占4.6%

从审理结果看,一审审结360件,直接纠错率16.4%,同比增长18.8%。其中,直接裁定的99件,占比27.5%;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179件,占49.7%;判决撤销的25件,占6.9%;判决确认违法或无效的21件,占5.8%;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10件,占2.8%,判决变更的3件,占0.8%

其中,宣城市政府本级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2件。其中,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2件,已审结26件(2件负面结果,直接纠错率7.7%、同比下降6.1%),依法审理中6件。二审行政应诉案件25件,已审结20件(无负面结果),依法审理中5件。检察监督案件8件,已审结6件(无负面结果),依法审理中2件。再审案件15件,已审结13件(无负面结果),依法审理中2件。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主要工作成效

1、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办理工作扎实有效。2021年何淳宽市长先后就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清查等工作和市政府复议办呈送的“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报告、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月报告等多次作出批示,对“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就高质量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保障行政复议监督机制发挥作用、积极推动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妥善化解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何淳宽市长的历次批示,市政府复议办高度重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对相关突出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在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实务培训班上就认真贯彻落实何淳宽市长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复议应诉突出问题应对处置工作作专题部署;督促指导相关矛盾纠纷化解主体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集中攻坚化解矛盾,推动多项行政争议在法律框架内实质性化解基本落地见效。

2、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贯彻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在对全市近五年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三轮综合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宣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经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主要职能部门意见,并逐级呈报市司法局党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会议研究后,形成《宣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并提交2022年1月7日召开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分层分级负责推进落实,通过“微信群实时推送、点对点督办提醒、面对面沟通协调”,全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6%,较2020年增长11.9%。自4月份开始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目标。

4、“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成果丰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各级复议机构共梳理出符合专项行动要求的案件102件,办结102件,结案率100%,行政复议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化解的案件比例达17%。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的纠错案件25件,纠错率24.5%;调解、和解48件,调解和解率47.1%;68件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66.8%;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比例下降35.9%,经行政复议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中复议被诉讼纠错的比例下降67.2%

5、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初显成效。省方案印发后,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启动,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实施方案,并根据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要求,成立了以市政府复议办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工作专班,组织各地各部门对我市违法行政行为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工作专班针对初步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本着立行立改、力求实效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自12月中旬启动以来,已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事项5项,复核销号3件,启动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2项。

6、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办案人员能力再提升。一是成功举办全市首期行政复议与应诉实务培训班。经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实务培训班成功举办,对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岗位负责人、承办人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系统性实务培训。二是对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开展了专项质量评查。以全省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为契机,对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1-10月份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实施质量评查,并通过组织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参加现场观摩、学习交流、座谈讨论的形式,推动复议办案人员办案能力再提升。

7、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共性问题应对处置联动机制初步形成。通过组织市、县两级法院的行政审判机构与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深入座谈交流,并充分听取各地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建议,就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共性问题的应对处置联动机制事项达成初步共识,相关制度的初稿已经形成,在负责人出庭应诉协调、行政争议联动化解等部分领域已先行启动实施,为推动行政争议在法律框架内实质性化解提供制度支撑。联动处置机制初步建立以来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指导行政执法事项2项,推动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完善依法行政制度4项。

                   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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