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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18 11:33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泾县县委、县政府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将法治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工作要求,全面打造法治政府,助力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以法治泾县建设为引领,严格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法治政府建设主体目标任务,提升站位,夯实举措,明确责任,不断强化工作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一是狠抓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狠抓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内容,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青干班、政法委员培训班等必修课程。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加机关学法及考试活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县政府党组2021年学法计划均严格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专题学习会、报告会、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暨平安安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狠抓统筹推进。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化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和调度,先后召开县政府66、70、74、77、79、80、81次常务会议7次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纳入十四届县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组织专人对被巡察单位开展法治建设专项检查,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查漏补缺、补齐工作短板。通过联动开“察”,借力使力,实现了党委巡察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同频共振,全年共对全县20个单位开展法治专项巡察,反馈整改问题28个,立行立改8个,不断推进全县法治建设走向深入。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以《行政处罚法》修订为契机,积极探索权力下行方式,通过委托赋权方式下放乡镇迫切需要的行政执法权限,为开展美好乡镇建设和“四类房”整治提供执法保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下发专门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不断充实行政执法单位、乡镇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中涉及法治建设的“关于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推动矛盾积案化解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的建议”“关于在基层开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与授课活动的提案”县政府均及时办理反馈。县委依法治县办严格按照备案制度,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我县出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定和方案及开展重要法治活动情况,2021年度共备案5份,报送有关法治建设旬报21期。

二、工作取得成效

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导向,积极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证照分离”“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泾天办”等一批改革实践活动有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

行政程序制度不断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通知》,在全市率先成立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委员会,开展将定向征求企业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协商论证等程序一并进行的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微改革”。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清理结果通过政府网站、绿色泾县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

行政决策机制更加完备。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汇报,外聘6名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县政府集体会议,对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法制把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出台《泾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规性审查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审查界限、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查质效。出台《深化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实现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法制机构全覆盖。

行政执法事项更加规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908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在全县11个乡镇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取得行政执法(综合委托)执法资格人员55名,有效解决乡镇“有责无权”问题。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重新梳理确定17个单位131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线上线下推行后,通过信用告知承诺制办件723件,进一步简化了企业群众办事手续。全力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全县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县政府纳入政府预算,执法经费足额拨付。

行政执法监督有效加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基准要求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建立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制度,县生态环境部门创新建立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环保管理良好的“保民生、保供给、保建设”行业以及“环境信用好、环境风险低”企业,通过自动监控设施实现非现场执法监管,实现无事不扰,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全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12件,有关生效判决全部履行到位。

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坚持推广“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县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9名,全年调解纠纷2369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有效发挥复议对行政争议化解的主渠道作用。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建成涵盖1个中心、11个乡镇工作站、141个村(社区)工作室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三级平台全部入驻安徽法网,为县域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三、存在问题、原因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乡镇执法的体制性障碍还有待进一步消除,不同行业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保障不均衡;统一的合法性审查监督平台尚未建立,合法性审查的制度性、严肃性、权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单位、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法治建设领域一些机制和制度还不够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还不够等等,对此,我县将高度重视,切实以有力举措认真扎实加以解决。

2022年,我县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和全省依法治省、全市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推动项目建设、护航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充实力量。结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充实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力量,有效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功能和作用,切实按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乡镇执法人员到县直单位跟班学习制度,不断提升乡镇综合委托执法工作质量,开展典型案例总结宣传。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惠民活动,强化政企沟通,设立涉企文件联合审查实践基地,加强法治审查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三调联动”,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增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合力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尊重和严格执行司法裁判。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持续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进一步强化督查。进一步推深党委巡察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协调联动,通过借力使力不断强化工作统筹,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压实责任,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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