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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全力推进“1322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7-21 15:20

近日,宣城市出台《宣城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把矛盾纠纷化解于当地,消灭于萌芽状态为目标任务,采取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利用本系统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村(居)法律服务,发挥公证机构、仲裁委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巩固“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成果等七大措施,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全面排查、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重大矛盾纠纷工作台帐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矛盾纠纷分析研判,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等六项制度,全力构建起司法行政系统“1322N”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1”即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强化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队伍和制度的建设,使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更加规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时效性和成功率进一步提高,为群众提供“家门口解决问题”的便利。“3”即发挥公证、仲裁、行政复议三项专业性作用,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发挥专业优势,以证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依法办事,充分利用公证、仲裁调解、复议调解等有效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即切实履行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两项牵头职能,指导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发挥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2”即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两个法律服务资源,采取双向选择的模式安排到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使广大群众不出村(社区)就能获得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教育引导村(居)民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N”即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逐步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检调对接等对接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人民调解与其他各类调解有效联动,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

     此外,宣城市司法局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加大督查力度、宣传工作典型,促进措施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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