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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税务局“三突出”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23 10:31

一是突出整改落实,压实监督主体责任。针对发现的系统中未及时陈述申辩等问题,采用多种方式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落细整改责任。通过限期查实、限期整改、依法问责三个步骤,对于整改工作不到位负有责任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过错责任。

二是突出严管厚爱,防止问责过于泛化。坚持严管和厚爱并行、约束和保护并重,激发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对于执法过错行为轻微并自行及时纠正,未产生严重后果的,不予追责。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提高执法能力水平。通过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具体问题的核查,市税务局制发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通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剖析,以达到促使基层执法机关正视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规范执法的目的,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税务执法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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