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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07 10:57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市委党校2022年度全市主体班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开展研讨。举办专题培训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工作全流程。全年组织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开展各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和学习宣传活动170余场次。

2.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工作,出台《广德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广德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法治建设工作方向和工作要点。

3.持续推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信访制度机制,大力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和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制定信访“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办法,2022年市领导开展接访187批次293人次,办结率100%,阅批群众来信(网信)865件,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阅批群众来信(网信)810件。持续加强重点信访事项交办工作,严格落实 “五个一”工作专班,大力开展“信访积案集中化解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成功化解31件重复信访事项和省、市领导接访的6件重点事项。

(2)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2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拟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失效6件、修订4件、保留63件,完成涉及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并已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3)启动乡镇成立法制专门审核机构试点工作。2022年,新杭镇率先成立法制室并配备2名公职律师开展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相继建立法制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理顺内部运行机制。目前,新杭镇法制室已具体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列席乡镇党委扩大会议等工作。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广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明确 “委员会成立、内设机构设立、人员编制调整、办公用房配备、车辆保障、经费保障”等改革任务。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拟核增市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4名,确保复议机构人员编制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编制调整情况正在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目前,广德市已经开始集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及时动态调整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并实施,2022年全市办件8000余件。持续梳理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拓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领域,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运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健全政府守信践诺工作机制。动态调整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到位,做到“非禁即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自我审查制度,2022年共审查文件15件。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屏通办”改革。

3.积极落实村(居)法律顾问服务。2022年,村(居)法律顾问累计走访村、社区310次,开展法治讲座等宣传活动213场,在村、社区值班412次,接待咨询1425人次,参与村民调解105次,代理案件23件。

4.全面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升级版。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多网合一”,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成“多网合一”并制定网格事项清单。依托全市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上线矛盾纠纷调处及居民办事微程序,2022年线上流转办结纠纷2132件、按时办结率99.77%,成功协同调处“三跨”疑难矛盾纠纷19件,完成线上司法确认案件5件。整合居民微信群3418个,完成智慧门楼牌等11个社会治理应用平台建设,覆盖居民153792人;持续优化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62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窗受理,涵盖多个重点民生领域,实现了群众办事“少跑路”“就近办”,将“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向纵深。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桥梁作用,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信息采集渠道,积极报送地方立法建议项目,为上级立法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2.着力抓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以政府各部门为被告的案件,坚持月通报制度,强化督促和监督。2022年,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6件,市政府相关领导均出庭应诉,政府各部门为被告的案件27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2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12月以来,广德市6件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3.全面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审查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备案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合法性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23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13份,提出各类审查意见206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全年开展各级饮用水源地执法检查70余次,实现检查全覆盖,发现存在环境问题9个,均按要求督促治理到位,取缔散乱污企业15家。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做到“守水履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推进河湖长制“有能有效”。2022年,县、乡、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近1.5万人次,解决各类问题215件,立案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7起。省、宣城市河长办交办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完成2022年度河湖管理范围修正划定工作、20座水库保护范围及河道堤防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坚持水岸同治,整合各类涉水项目,全力推进河湖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18km。2022年,广德市被命名为全国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2.完善“双减”配套措施。2022年,全市102所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注销”,落实科技、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移交监管审批。聘任校外培训特约监督员28名。严肃处理无证无照的机构或个人开展“地下”培训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全市38所义务教育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和特色,科学制定课后服务方案,实现“一校一案”,达到课后服务全覆盖,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同时遴选专业机构和人才,不断拓宽课后服务渠道。

3.不断推动矿山生态修复。目前我市矿山总数为100家,其中持证矿山15家(在生产13家),到期关闭及废弃矿山85家。2022年以来完成废弃矿山治理16家,治理面积约3669亩;在建生产矿山边采边治完成治理面积约800亩;完成67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治理验收,治理面积约8037亩。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及时完善更新安徽法律服务网关于广德市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事项办事指引。完成7家律师事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家法律援助中心、1家公证处店铺开通工作,并提供法律服务。

2.不断提升人民调解质效。进一步优化调解队伍,择优选拔录取专职调解员13名,各乡镇完成自主招聘。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调解员37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4578件,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110件。

3.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市医调委迁至市人民法院,设立多元调解组,安排4名专职调解员常驻市人民法院配合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加强同专业职能单位协同合作,将物调委迁至市房管中心,现场为全市居民开展纠纷受理化解,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做好精文简会工作落实,精简发文在省、宣城市拟下降幅度的基础上再降2%。严格控制发文篇幅,提高行文效率,在履行发文必要性审核后,要求各部门代拟文均说明发文依据、协商情况等,未协商一致或未经批准的,不得行文,对于非涉密、非敏感性文件一律通过办公系统发文。

2.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综合运用警告、通报批评等法定较为柔和处罚种类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行政执法。进一步梳理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并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准确适用,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进一步开展减证便民,加强对涉企案件的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行为。

3.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2022年,我市办理复议案件31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由省政府审理的1件;以市直部门、乡镇、街道为被申请人,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30件。

4.全面清查行政机关不履行给付义务行为。根据2019—2021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检察建议履行的情况,全面梳理清查情况和宣城市反馈的履行事项,集中清理落实。经梳理,我市存在1起“(2021)皖1882民初3913号”行政案件,目前已给付完毕并附凭证。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强化考核管理。加强党委政府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建设成效全面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2.表彰奖励。1人获得2021年宣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奖“依法治市类”先进个人;推荐2家单位为安徽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1人为先进个人。

3.扎实开展述职述法。坚持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度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单独述职。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制度,召开2021年度市直单位专题述法评议会,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进行现场评议。

4.持续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将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纳入市委巡察,完成2022年一届市委第二轮、第三轮巡察法治建设专项检查并予以反馈。抽调法治督察员组建法治督察组,组织开展2022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并予以反馈,进一步推动全市各单位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有待强化;二是普法方式不够新颖;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法治建设工作力量比较薄弱,专职从事法治建设人员较少;普法方式不够新颖,创新力度不足;部分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重视程度不够,执法装备更新不及时、执法公示审核不规范等。

三、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抓“关键少数”,统筹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持续抓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二)全面落实市委巡察、法治政府督察责任。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深入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三)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持续推动法治广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紧抓法治政府建设“主体工程”,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宣传形式,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夯实法治建设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全面提升广德法治建设水平。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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