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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社区矫正如此“多情”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7-20 14:55


今年以来,宣城市司法局牢固树立底线安全意识,始终坚持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重要核心工作内容,积极谋划指导基层严格落实监管安全稳定要求,绘制出一幅幅社区矫正工作“多情”画面,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持续保持“0”脱漏管、“0”重新违法犯罪。

 

宣州区:借助“三力”加强矫正

今年以来,宣州区坚持社区矫正“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综合实施监管、教育、帮扶举措,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帮扶。

向法律借力,规范监督管理,手牵手修建“成长路”。宣州区社区矫正中心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站式平台,分类管理,在严格监护下开展查访、个别教育、警示谈话活动,严格落实档案单独管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针对未成年对象年龄、心理特点、身心成长需要、犯罪特点等特殊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矫正方案,确保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因“材”施教,促进其在法律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向技术借力,增强信任基础,一对一管护“健康心”。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特点,确定帮教小组,借助志愿者的专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引入心理矫治项目,不定期对未成年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放下心理负担,校正心理向往航向,转变“问题思想”。

向社会借力,改善矫正环境,肩并肩围好“动力圈”。深入宣传普及《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鲜活案例,诠释社区矫正工作意义,提高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特别是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关注。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活动及专业机构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让社会群众感受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朔新生的信心,共同关注关爱他们的成长,有效避免重新犯罪。

 

郎溪县:建立中队强化矫正

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会议精神,2023年元月,郎溪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探索设立建平、梅渚、十字三个社区矫正中队,作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的延伸,开启了社区矫正“队建制”工作模式。

工作人员专职化。每个中队配备2名政法干警和2-3名矫正辅助人员,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中队实行中队长负责制,设中队长、副中队长各一名,构建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人员队伍保障机制。工作保障专属化。办公场所实行独立化,统一名称、标牌和外观标识,配备专用办公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和矫正执法专用车辆等,努力满足了中队执法“硬件”保障需求。工作机制专项化。积极理顺社区矫正机构与公检法等成员单位以及基层司法所之间的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专职化工作方向迈进。

 

广德市:抗逆活动促进矫正

为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发现自身优势,增强克服逆境的勇气和自信心,建立乐观阳光的情绪态度,从而提高自我效能感。6月18日上午,广德市司法局升平司法所联合广德家和社工服务中心于在荷花社区开展了“阳光成长,拥抱社会”抗逆力提升小组活动。

部分矫正人员参与了此次小组活动。活动开始,社工老师带领大家开展了心理投射“房树人”绘画活动,通过绘画了解到大家近期工作、生活情况和心理状态,对个别有针对性的问题,社工老师们进行了一一解答。

接着,全体成员手拉手完成“心有千千结”的任务。大家积极献计献策,在排除各种不可能之后,最终寻找到适合的解决办法,汇聚众人力量解开了缠绕良久的“心结”。活动结束后,大家主动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要敢于面对种种困难,坚持到底,必将迎来曙光。

通过本次活动,工作人员帮助社矫服务对象正视了自己的本心,对自己的未来也有了更明确的认知和规划,达到“被动服从矫正”到“积极参与矫正”的转变良好效果。

 

宁国市:“三抓三管”规范矫正

今年以来,宁国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强化矫正对象在矫意识、积极预防管控安全风险、有效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主线,实施“三抓三管”,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走向精准化、规范化、多元化。

紧抓入矫关口宁国市社区矫正管理局通过扎实开展入矫宣告“第一课”,采取法律法规解读、真实案例警示分析等方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在矫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要求,端正态度、服从管理、珍惜机会、学会感恩,以更加自觉的心态、更加严谨的行为度过社区矫正期,积极回归社会。

紧抓走访核查。充分运用在矫通APP与移动号码定位采用线上信息化核查与线下突击走访谈话相结合模式,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和心理状态。常态化开展实地查访与全覆盖突击核查专项行动相结合,着力打造全时段、全方位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防护网”。

紧抓教育矫治。创新教育学习方式,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矫正期限、文化程度等差异,推出教育学习“必修+选修”课程清单,并采用“互联网+”模式开展线上“云课堂”学习,做到让社区矫正对象学的进去、学有所用。

外出请假“管得住”。依法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把握外出请假条件、规范审批流程、完备证明材料,特别是在重点时间段,采取提档审核外出请假措施,确保请假到销假全过程精细管控,严格防范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现象发生。

落实奖惩“管得准”。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奖惩制度,对违反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情形,及时查证并予以处理,为心存侥幸、无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敲响警钟。同时,运用鼓励式教育机制,对突出表现的社区矫正对象适时予以表扬,引领带动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以正确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社会、融入社会、回报社会。

精心帮扶“管得好”坚持监管与感化同行,通过多种途径对矫正对象进行精准帮扶。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对多名患有严重疾病及生活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予以困难帮扶,积极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提供指导和帮助等。加强与家庭、社区及其他相关组织联系,通过谈心谈话方式,形成帮教合力,用亲情、友情及社会温情鼓励他们克服困难、积极向上、重树生活信心

 

 县:三项措施夯实矫正

强管理,坚守安全底线。把好“入矫第一关”,严格督促社区矫正对象认真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积极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化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在矫通开通率100%,人脸签到率90%以上,充分发挥智能管理平台的功效。坚持开展安全稳定动态研判,每月对会议上提出的重点问题及时进行解决,研判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风险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实帮扶,助力回归社会。上半年联合市司法局、民盟宣城市委展开“黄丝带帮扶”,对摸排出的生活有实际困难、有严重疾病的11名社区矫正对象,送去帮扶金和米、油等生活必需用品,同时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安心改造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重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检察部门,每季度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县检察院对全县各司法所进行专项工作法律监督,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智能化系统应用,对部分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展开实地查访,谈心谈话,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稳步开展。联合未保部门,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户走访,了解思想动态。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今年6月初,泾县司法局与省宣城监狱展开监地协作对接,推进监禁刑与非监禁刑刑罚执行制度优势互补,切实提高刑罚执行工作水平,不断彰显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和保障大局的能力。建立禁止令执行联动机制。在收到禁止令的同时,向涉及禁止令的单位发送《社区矫正禁止令协助函》,通报被执行禁止令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信息,以确保相关单位禁止令执行准确有效,确保禁止令落到实处。

 

绩溪县:强硬手腕助力矫正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稳定。6月21日绩溪县司法局举行电子定位装置佩戴仪式。

社区矫正对象穆某某矫正期间,无正当理由多次未假外出,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绩溪县司法局依法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并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社区矫正对象穆某某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管。仪式上,挂职民警章玉政首先向穆某某宣读并送达《社区矫正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决定书》及《对社区矫正对象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告知书》;随后工作人员为穆某某佩戴电子定位装置,告知使用注意事项;最后章玉政从电子定位装置使用依据、佩戴标准及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等方面对在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以案释纪,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规矩意识。

   

 旌德县:开启“三灯”护航矫正

今年来,旌德县司法局紧紧围绕“顺利入矫,成功解矫”的主线,主动出示信号灯,即“红灯”停止,“黄灯”警告,“绿灯”通行,为社区矫正工作“保驾护航”。

以警示教育为抓手,勤于亮“红灯”。针对矫正初期矫正对象容易出现身份转变的不适应的敏感心理,以观看警示教育记录片《罪犯改造一日流程》、《收监执行》的方式告诫矫正对象端正态度,珍惜社区矫正机会;矫正中期,以集中点验的方式,对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的矫正对象点名表扬,让受到训诫和警告的矫正对象做检讨,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矫正末期,开设社区矫正“最后一课”,让矫正对象成为主角,让其以过来人身份回顾社矫历程,告诫其要不忘来时路,不负今朝景,不悲明日事。

以法律依据为保障,敢于亮“黄灯”。县司法局以矫情分析会为契机,深入学习《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权责清单》,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权责(27项)、司法所社区矫正权责(16项),在日常管理中,对不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擅自不假外出、不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矫正对象,依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奖惩。今年以来,因不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被训诫1人、警告1人。

以健康成长为脉络,善于亮“绿灯”。县司法局始终将教育帮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重要内容。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要求,摸排出有参加职业培训意愿13人,积极与人社部门做好对接,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技能培训班,并鼓励其他矫正对象主动参加,掌握额外的一技之长。针对一名在本地无亲且无收入来源的新入矫矫正对象,为减轻他入不敷出的担忧,县司法局主动帮忙联系工作单位为其寻找工作和住所,让其安心度过矫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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