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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执法权限 提升执法效能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1-22 15:28

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近年来,宣城市充分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结合地方实际,积极稳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充分调研论证,确保实现精准赋权。改革工作初期,司法行政、编制部门多次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研,了解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对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突出问题。在综合考量乡镇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基本盘+自选”的方式,指导各县市区根据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实际进行精准赋权。制定出台乡镇审批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清单、配合事项清单,组织赋权单位和乡镇集中签订乡镇审批执法事项承接确认书,及时理顺乡镇和县直行政执法单位的事项范围、职责边界。目前全市各县(市、区)依法赋予乡镇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累计2059项,其中行政处罚1844项,行政许可104项,行政强制41项,其他权力70项。

优化执法队伍,配齐配强人员力量。整合现有执法力量,督促各县(市、区)将执法经验丰富、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调整充实到综合执法机构,使之符合执法办案最低要求。要求乡镇街道符合条件人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实现“应考尽考”。针对乡镇法制审核人员短缺的现状,要求各乡镇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安排在承担法制审核任务的机构,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借助法律专业人员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其中旌德县探索通过聘请的法律顾问、县级赋权单位法制审核专业人员、镇级法制审核部门集中法审的方式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市10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共有执法人员678人,其中在编497人。

强化业务指导,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将乡镇(街道)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作为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重点,督促市、县相关赋权部门扎实做好协调、指导和保障工作,杜绝“一放了之”。组建宣城市行政执法人员专家库,根据需要赴各县(市、区)、各乡镇开展轮训。截至目前,各县(市、区)通过全员轮训、分级培训、线上培训等多元化培训方式,共组织执法培训近20场次,乡镇执法人员参训率达100%。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安徽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全省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要求,规范执法程序、文书、制度等。将乡镇执法案卷纳入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对发现的问题清单式反馈并督促整改。

注重建章立制,完善综合执法的制度保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一系列制度,为全体执法人员提供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各县(市、区)建立乡镇街道与上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旌德县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将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作为重点内容,要求每个乡镇全年独立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不少于2件,倒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绩溪县印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规范综合执法的工作举措等。

加大考核监督,推动执法改革落地见效。召开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议,组织16个赋权部门就做好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进行座谈部署。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每月进行调度,各县(市、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商讨解决具体问题。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纳入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每月进行调度。同时,将综合执法改革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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