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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局组织学习《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试行)》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19 15:13

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干部职工法治素养。12月8日,市机关事务局结合“宪法宣传周”暨机关集中学法月专题学习,组织集中学习《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试行)》。

《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试行)》是安徽省内首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类的政府规章。《规定(试行)》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宣城实际,在地方立法权限内,解决全市普法工作中的特有矛盾和问题,又及时总结、提炼全市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今后法治宣传的重点工作指明了方向。会上逐条学习《规定(试行)》主要内容,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主要内容、政府及部门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会上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建设内容。

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了更加全面和明确的认知,为更好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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