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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政府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18 08:59

为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3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征管中心,组织开展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活动。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征收征迁项目所涉村、社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会上,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负责人从“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三个方面,解读了条例修订重点内容,以及条例总则、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和保障等,共计六章五十六条。

围绕征收征迁,会上还培训学习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土地征收部分)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指引,共有一级公开目录8个,二级公开目录15个,涉及公开主体有征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管委会及所涉乡、镇、街道。

在案例点评环节,政务公开负责人通过征收征迁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的4个负面典型案例,解析了申请公开中的受理日确定、答复时限、审核补正、保密审查以及《行政复议法》修订后救济渠道调整等注意事项,对各行政主体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进一步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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