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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创新普法新载体公益普法直通车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0:04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探索建立一支社会化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普法效果,3月27日上午,“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工作会议召开,至此,“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正式启动。 

“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系一支社会性公益普法队伍,在县司法局领导下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员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宣讲团成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文化等社会法治工作者组成,从各镇、街道、郎溪经济开发区和相关县直单位推选普法志愿者组成。

郎溪县成立“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工作领导组,负责领导、管理和调度工作,县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县司法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负责对“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运行的日常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各镇、街道和郎溪经济开发区分别在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或司法所设立“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驿站,负责与“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开展日常普法活动的计划安排、联络和对接工作。

“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每月深入基层镇、街道和企业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做到每次活动主题、对象、地点、形式、目的“五个明确”,深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

“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坚持普法的公益性原则,落实必要的活动等经费保障,该县司法局按不少于1.2万元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活动的有效组织和实施,鼓励和支持民间公益普法志愿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深入基层的开展针对性普法活动,促进公益普法队伍不断发展和壮大,让普法的触角更好地深入村、组、居民小区和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不断提高普法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与度,促进群众在普法活动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

会议明确2024年年底将对基层协同组织开展“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结合“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开展优秀律师、法律明白人推荐选优工作,同时对不能参加公益普法活动的成员实行淘汰制度。

为确保“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工作规范、有效运行,郎溪县司法局、法宣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创建“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工作方案》(郎司〔2024〕10号),明确指出创建“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社会组织和人员参与公益普法的重要举措,是聚力推进全民法治素养提升的积极探索。要求各镇、街道、郎溪经济开发区和相关县直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动员和鼓励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文化艺术特长的社会公益人员报名,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保障“郎溪公益普法直通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的浓厚氛围,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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