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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申报“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情况的公示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18 14:58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 号)、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法宣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皖司发〔2024〕11 号)以及宣城市司法局 宣城市法宣办《关于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宣司﹝2024﹞15号)规定,我市按照评选类别及范围、评选条件、推荐程序和有关要求,现拟申报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德市邱村镇党委、宁国市人民法院、绩溪县司法局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

宣城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束龙霞,宣州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玲,安徽泾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曹静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如发现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有不予推荐的情形,可通过电话、来访、信函等形式向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63-3023802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505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电子邮箱:xcpf124@126.com

宣城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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