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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司法局出庭应诉人员依法抗议指正维护行政、司法机关权威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4-10 09:22

    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当事人依法维权应当得到足够的尊重和保护是不争的事实,这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既定目标之一,即应当让每个当事人在个案处理中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公平和正义。但作为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在未经任何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或被撤销之前,均应自觉配合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接受行政行为的制约。任何公民、法人或组织,在缺乏相应证据和证据线索支撑的情况下,不应随意凭着个人好恶和心情好坏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任意诋毁和恶意中伤,此类行为不仅不符合依法正当维权的基本要求,更是在与法治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

    在2019年4月8日实施庭审直播的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在缺乏相应证据及线索支撑的情况下,对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进行无端揣测和随意诋毁。为维护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的效力和权威,宣城市司法局出庭应诉人员就当事人发表的不当言论在合议庭准许的情况下,当庭予以回应。一是当庭向合议庭表示抗议并要求合议庭将原告方的不当言语记录在案;二是告知原告方如果确实掌握相关人员违法违纪证据或线索请及时向我市相关职能部门提交或通过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线索;三是当庭发表综合辩论意见,表示若原告方对相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指责无相关证据、证据线索支撑,宣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按照职责对原告方在法庭上的不当言论保留下一步组织或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的权利,并再次敦促原告方依法维权,文明参加诉讼。

    在我局出庭应诉人员当庭抗议并指正后,合议庭也对当事人的不当言行当庭予以了训诫。后续当事人依法文明应诉,我局出庭应诉人员在庭审过程中严格遵守庭审纪律,听从合议庭的指挥,对当事人的各种关切也积极予以回应,庭审工作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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