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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创建活动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3-27 14:3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厅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日,宣城市在全市组织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创建活动。

    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2019年年底结束,评选对象为全市村居调委会、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个性化调委会以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设在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各类调解组织。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3月底前,各县市区司法局对辖区内上述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其队伍建设、人员构成、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制度建设、业务开展等各方面情况。从4月份开始,各县市区局对照创建细则,采取阶段性检查验收的方式,每两个月对辖区内调解组织进行一次检查验收,首次建成命名比例不低于20%,并按照每两月不少于10%的比例递增,确保年底前全市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标率在60%以上。11月份,市司法局成立检查指导组,对已命名的调委会进行抽查,选取创建效果较好的调委会,在实地复核的基础上,命名一批“市级模范调委会”。

    同时,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市司法局要求各调委会坚持边创建、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积极主动的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力求通过创建活动,使全市调解组织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基础设施明显改观、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工作成效更加突出,服务群众、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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