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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1909-00004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2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1909-00004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26
【文字解读】《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26 16:20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大力推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具有宣城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农村治理新格局,根据《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意见》(皖司通〔2019〕42号)的文件精神,市司法局、法宣办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

“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19年8月29日,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意见》,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宣城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并于9月中下旬,一是征求各县市区修改意见,二是召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实施意见”初稿进行讨论和修改。9月26日,经过审议修改后,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辖区内的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全市所有的行政村每村至少培育1名“法治带头人”。到2022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辖区内的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全市所有的行政村每村至少培育2名“法治带头人”,进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主要是大力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二是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选拔、培养和使用管理,要规范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选拔程序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力度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使用管理

五、创新举措

市司法局、法宣办将编写《“法律明白人”你说我学》《“法治带头人”你说我用》等系列丛书,做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教材和实用资料。每年将由县级司法局统一安排,司法所具体负责,村“两委”组织配合,分期分批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进行培训、轮训,每年“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不少于1次,3课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时结合“法律六进”、“送法下乡”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法律知识、法治实践能力、家风家训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各地要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有效参与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实践工作,积极鼓励“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法治文化传播等法治实践活动。

六、下一步工作

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健全与有关涉农部门、农村基层组织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逐级逐项抓好工作任务落实。积极总结推广“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着力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不断向纵深推进。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司法局
       解 读 人:翟永俊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2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