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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最高法打造标准化全国移动电子诉讼平台

浏览次数: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8-04-12 16:32

    4月9日,全国法院移动电子诉讼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全国移动电子诉讼联合项目组正式启动。该项目组由最高法信息中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宁波中院、腾讯公司等近20家单位的100名人员组成,将在“宁波移动微法院”基础上,深度研发更为成熟的产品,为全国法院提供标准化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

  移动电子诉讼已来临

  1月4日,家住湖北武汉的彭女士,在家中登录微信小程序“宁波移动微法院”,拍照上传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并用电子签名进行确认后,顺利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

  1月20日,身处非洲安哥拉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刘先生,于当地时间8时(北京时间15时)登录“宁波移动微法院”,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与原告进行在线调解。达成合意后,法官将调解协议上传至平台,双方通过电子签名予以确认。

  1月31日,身处广东深圳的原告律师与身处宁波郊区的被告律师,在各自的办公室分别登录“宁波移动微法院”,通过人脸识别,用手机参与宁波中院一起专利权案件的第二次庭审。合议庭成员在审判庭的电脑屏幕中见到双方律师并确认身份后,顺利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

  去年年底,在一起欠款7000元的执行案件中,余姚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的母亲。执行法官借助“宁波移动微法院”,以视频、照片、定位等形式,将老人清贫的生活状况及还款意愿向申请执行人“直播”。申请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让步,双方达成4500元的和解方案。

  这样的场景,在宁波两级法院已经不是个例。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30日,宁波两级法院已运用“宁波移动微法院”办理案件18616件,其中送达4731件,证据交换120件次,开庭或询问117次;调解撤诉2938件,执行结案1073件。

  开启移动诉讼深度研发

  “宁波移动微法院”为何能在短时间内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法制日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平台的发展进程。

  2017年10月8日,余姚法院研发的基于微信小程序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余姚微法院”正式上线,该平台借助人脸识别、远程音视频、电子签名等技术,可在移动端进行在线立案、送达、开庭、证据交换、调解、执行等诉讼活动。

  在余姚法院先行先试基础上,宁波中院将“微法院”的功能升级扩容,并于今年1月2日在宁波两级法院全面推开“宁波移动微法院”。1月11日,最高法确定宁波中院为全国法院唯一的移动电子诉讼试点。

  据宁波中院副院长黄贤宏介绍,“宁波移动微法院”提供便捷的“一站式”移动诉讼服务,使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成为可能。小程序无需安装、当事人与法官无需互加好友,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诉讼这种低频次服务的使用偏好。而且,“宁波移动微法院”可以使法官便捷进行程序性、事务性工作,提供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新出路。

  为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诉讼需求,进一步规范“宁波移动微法院”的运用,3月26日,涵盖全部诉讼环节的《宁波移动微法院诉讼规程(试行)》在宁波法院实施,这也是全国首个移动电子诉讼规程。

  黄贤宏说:“该诉讼规程最大的突破在于,明确受送达人经过身份认证,对电子送达地址予以确定并在线同意电子送达的,法院可以通过‘宁波移动微法院’向其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进一步提升了‘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办案效率。”

  新闻发布会上,宁波中院与腾讯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宣布共建“腾讯&宁波移动微法院实验基地”,推动移动电子诉讼建设向纵深发展。

  许建峰指出,移动电子诉讼能够为群众提供最便捷、最透明的诉讼服务,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基于微信平台打造的“宁波移动微法院”,为全国法院推动移动电子诉讼提供了一个广阔前景。“宁波移动微法院”的成功,是浙江高院、宁波两级法院与腾讯公司等科技公司共同努力的成果。这个成功不是终点,而是另一个全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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