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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3-07 11:05

日前,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确认为2018-2019年度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近年来,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的服务宗旨,立足职能,主动作为,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应援尽援”,扩大青少年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拓宽青少年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青少年法律援助门槛;简化青少年法律援助证明材料,将证明主体依法放宽为所在学校、村居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任一主体证明,其中,未成年人主张扶养费等事项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加大青少年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建立与公检法等刑事案件各部门衔接机制,进一步形成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合力机制。

   二是“应援速援”,提升青少年法律援助办理效率。强化阵地建设,依托全市8个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864个青少年法律援助联系点,全市342所学校的青少年法律援助联络员为青少年维权提供全方位帮助;利用电话、信息、网络多载体的互联互通,多渠道、多途径为青少年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实行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三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在法定程序前提下,着力缩短办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周期。

   三是“应援优援”,提高青少年法律援助质量。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实施细则,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对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健全青少年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机制,从案前、案中、案后各环节强化质量监管的基础上,指派熟悉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律师专门承办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加大公开青少年案件援务可公开信息的信息量,立体化确保办案质量,全面实现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0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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