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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郎溪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命名表彰第一批“标准化调委会”的决定》,命名表彰第一批22个县级标准化调委会。 自全市组织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创建活动以来,郎溪县组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紧围绕活动目标,扎实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通过检查评比、督促指导,全县村(社区)调解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调解程序不断规范,工作成效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