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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代表建议办理回复

浏览次数: 来源:复议与应诉科已发文件 发布时间:2019-06-26 08:39

日前,宣城市司法局对市人大代表刘文婕在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打造诚信政府,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建议》已办结,特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建议的答复:宣城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

自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宣城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并研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四次专题研究有关行政应诉的制度建设、考核通报和法制机构建设等重要事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印发之后,市政府立即批转市司法局(原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市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先后制定出台《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的意见》,对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市司法局已常态化地狠抓相关制度的督查落实。为以上率下,市政府副市长田扬畅每年均带头依法出庭应诉,宣州区政府区长汪侃、原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杨承保、宣城市城管执法局原局长许斌也带头依法出庭应诉,在全市上下形成示范效应,近三年来,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一直保持在70%以上,稳居全省前列。

二、对“建立情况汇报机制”建议的答复:我市已全面建立“督查、通报、考核、问责”四位一体的推进机制,并在人员、经费上予以充足保障

首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负责人每件行政案件均依法出庭应诉不符合客观实际。在最高法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和我省相关贯彻落实制度尚未出台前,市委市政府就曾提出更加严格的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并辅以考核机制加以强力推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负责人每件行政案件均出庭应诉的要求与其所承担的艰重繁杂的经济社会民生事务明显不适应,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诸多困境。也正是考虑于此,2018年最高法出台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和省政府先后出台的行政应诉相关制度,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了更加贴合实际的调整。其次,对具体承担并负责实施的市直、县直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均作了明确要求并辅以督查考核问责制度保障其推行。一是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必须向审理案件的法庭书面提交不能出庭的情况报告。二是要求该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除有符合省、市规定中明确的正当理由外,均应依法出庭应诉,并将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对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的,包括省、市规定中明确必须出庭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的,采取督查、通报、考核三位一体的方式予以处理,对造成不利影响的将视情移交有权机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处理。最后,为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在出庭应诉能力上我市强化了相关保障。一是将行政应诉工作经费列入市、县政府常规预算项目,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进一步充实了行政应诉专业力量,在人员和经费上对行政应诉工作给予了更多支持和保障。二是为加强对行政应诉共性问题的研究和指导,提高全市行政应诉能力,原市法制办创设“宣城行政法制沙龙”研讨交流平台和微信群,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应诉业务交流和培训。重组后的市司法局确定每年定期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对各地各部门负责人开展行政应诉业务知识培训

三、对“加大考核通报力度”建议的答复:市司法局(原市法制办)统筹协调、跟踪督办,力促我市各项制度在实际推进落实中取得实效

近三年来,市司法局(原市政府法制办)为扎实做好省、市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入研究,加强谋划,综合施策,以扎实举措持续推动各项制度不断取得实效。其间,共向市直单位发出督促出庭应诉通知书21份,督促出庭应诉案件34件;实施依法行政约谈5次,约谈市直单位3个、县市区政府2个;督促办理行政诉讼司法建议2件,督促完成相关整改事项7项;与市、县两级人民建立行政诉讼应诉情况定期督查通报协作和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过程会商、结果共享衔接机制;奖惩并举,先后对14个被考核单位兑现了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激励措施,对10个被考核单位兑现了目标考核惩戒措施;行政应诉工作在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逐年提升,2018年更是达到1/4的历史性之最。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以“四查一督”为重点,促履职尽责意识再强化

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基本情况、行政应诉人员及经费保障情况、省市出庭应诉规定中必须出庭规定的执行情况、人民法院或上级机关司法建议及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调研指导,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应诉能力,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实施“建档立卡,一案一策,销号处理”,力促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再强化,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承担相应职责的部门、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严格履职,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以“一降一升”为目标,促政府公信力再提高

坚持有错必纠,加强诉调结合,努力实现“一升一降”矛盾纠纷化解目标一是督促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在个案处理上坚持有错必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内部层级监督功能,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实现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的提升。二是建立市级层面复议与诉讼“信息共享、矛盾共调、规则共通”的沟通协调处理机制,严格兑现相关考核奖惩措施,逐步形成规范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的诉调合力,从源头上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

(三)以共建共享为基础,促舆论监督氛围再浓厚

 

以书面、网络、自媒体、座谈会、旁听复议应诉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定期了解“两代表一委员”对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对群众意见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党代表意见的办理工作质量,定期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督查、考核、通报、问责等基本信息,一方面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市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基本举措和主要成效,另一方面让社会公众监督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是否真正做到了严格履职尽责,力促我市法治建设的氛围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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