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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行政复议知识你问我答(第八期)

浏览次数: 来源:根据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定编写 发布时间:2019-07-05 10:32

问:到哪里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答:1)对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海关、金融、税务、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3)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4)对县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问: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答: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很简单,只要把如下几个内容说清楚就可以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复议请求、复议的事实和理由(能够证明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及损害你的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等)、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具体来说,我们宣城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的“复议应诉”栏目已经为大家提供了参考模板,大家可以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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