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省司法厅调研组莅临我市指导法治建设工作

浏览次数: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8-13 10:54

   8月7日至8月9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潘传才一行在宣州区、宁国市和旌德县指导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陶群和相关工作人员,有关县领导和县司法局局长陪同。

   在宣州区,调研组先后参观了宛陵湖法治文化公园、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澄江街道花园村、水韵养贤法治文化广场全国文明村,详细了解了法治文化公园十大功能区建设及阵地活动开展情况,听取了省人大代表、花园村党委书记李开富对法治乡村建设及法治服务乡村经济发展情况的简要介绍,并为遇到的咨询宪法知识的群众答疑解惑。

   在宁国市,调研组一行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调研,先后深入宁国市南山街道万福村、南山街道城南社区等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宁国市南山法治文化公园、胡乐镇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馆、胡乐镇霞乡村宪法主题园等地,全面了解宁国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和国家、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在旌德县,调研组先行参观了市级“七五”普法先进集体——旌德县烟草公司,实地了解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随后深入白地镇白地村、江村以及蔡家桥镇朱旺村、华川村,详细了解旌德县基层“法治景区”及“三治融合”样板村建设情况。此外,调研组一行还重点参观了解了旌德县“三点一线”法治文化示范点,每到一处都认真观看仔细了解。

   调研组认为宣城市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全市上下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目标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突出,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对宣城市近年来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潘传才处长指出:一要抓队伍建设,着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实现法治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二要促载体建设,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核之契机,进一步开展创建评优评先工作,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三要善创新总结,进一步创新形式提升普法宣传质效,抓实村级微权力清单,奋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新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