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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国庆 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文】 我的第一次调解(宣州区司法局西林司法所 谢兰花)

浏览次数: 来源:促进法治科 发布时间:2019-08-16 15:13

 

    自1999年调入司法局,在司法行政工作已十余年,但真正介入人民调解工作却是在2011年调入宣州区敬亭山司法所以后。

    有一次快下班的时候,办事处领导找到我,说办事处前面的公司发生了纠纷,要我们过去帮忙解决一下。很快我和他到了公司门口,只见许多人聚集在那儿,派出所民警也已赶到,一了解才知道是因为货款债务纠纷。具体情况已记不清楚,只记得当时有一辆外地牌照的轿车正堵在公司大门口,派出所人员正努力要双方都去所里录笔录,解决纠纷,而几个外地人却在那儿大嚷:“地方保护主义太严重,天理何在?”并拒绝挪开轿车去派出所。我走上前去,从容地说了一句:“你们把车堵在公司门口就是天理吗?”顿时,几个外地人就停止了嚷嚷。我告诉他们我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并说服他们配合派出所人员去所里协调解决了债务纠纷。这是我第一次以一个司法助理员的身份参与解决矛盾纠纷。

    那时自己虽是一个有着二十多年工龄的工作人员,但来到基层从事调解工作却是一个地道的新手。同是那一年,办事处附近的某公司发生了一起工亡事件,死者家人闹丧,接着双方在宾馆谈判,办事处领导要求我也去参加。当时觉得自己就像遇到了一只螃蟹---无处下手。还是领导指点我去查找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赔偿条文,初步计算下赔偿金额,并告知我在作为第三方人员参加谈判时只需注意听取双方意见及双方诉求的差距,且及时电话告诉他,他好从中协调。经过一天一晚的努力,这起工亡纠纷很快得以协调解决。在这起调解中,领导的指点让我学会了工作方法,让不是科班出生的我在今后遇到任何一起矛盾纠纷时,知道了首先要及时寻找法律依据,依法、依理上门工作。

    立足本职,妥善处理各种疑难纠纷。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我的辛勤工作,让邻里成仇者握手言和,让夫妻不和者重归于好,让剑拔弩张者化干戈为玉帛。

    2014年,黄土岗一位老党员因为门楼子与隔壁开饭店的邻居发生了纠纷,隔壁正巧有违建被拆除了,邻居非说是这位老党员举报的。本来远亲不如近邻的他们,现在成了眼里的沙子---相互都容不下,见面就骂,没见面也指桑骂槐地骂,事情越闹越大,已经到了相互仇视的地步。我三番五次地上门工作,自己单独去,与居委会调解员一起去,经过多次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平息了纠纷。

    2015年端午节期间,那天上午我刚回到老家我父母那儿,就接到了分管书记的电话,说是辖区居民非正常死亡,正在一家外企闹丧,要我赶紧赶往闹事公司参与调处。我来不及吃中饭就往回赶,到公司后,在市治安大队、派出所及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起因工伤导致非正常死亡的现场闹丧事件得以临时解决,但接下来的谈判说服工作还需我们来做。长期以来形成的“人死为大”的风气,导致一方狮子大开口一定要对方公司多赔付,而对方一定要依法理赔。为了更好地说服死者家属,我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详细地理出赔付的细项金额,第二天,陪同死者家人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一一解释,并依法、依理、依情地说服他们要依法理赔,死者家人终于同意理赔方案,但提出了能不能给出丧葬费的请求,这下我们松了一口气,接着双方的纠纷在领导的主 持下很快解决。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所要面临的各种矛盾纠纷是错综复杂的。我边调解、边学习、边反思、边总结。如今,我在积极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充实自己的同时,也努力地总结各种调解经验及调解技巧。多年的基层工作我深深地感受到,调解工作虽然辛苦,但是却充实;虽然繁琐,可它又情系万家。每当看到矛盾纠纷经耐心调解成功化解后,我就很有一种成就感。如果有人问我怎样才能做好调解工作?我认为,奉献精神和以诚待人是打动人的方法,而“依法、依理、依情”是解决矛盾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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