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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国庆 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文】 甩鞋引“战火” 调解化“干戈”(泾县司法局泾川司法所 开远铃)

浏览次数: 来源:促进法治科 发布时间:2019-08-21 17:25

我是泾川司法所所长,也是一名基层调解员,说到"调解",大家常提到调解的三大法宝:法、理、情。可这说起来简单,用起来却不容易,学会灵活运用这三者,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这几年来我一直秉承这个原则,努力用春风化雨般的话语,耐心解开了一个又一个死结,让夫妻反目者破镜重圆、邻里成仇者握手言和、"老死不相往来"者“化干戈为玉帛”。

记得那是我刚来司法所时的一个下午,社区居民方某某气呼呼地敲开了我们调解室的门,一进门就拉着我的手,火急火燎地要我立刻到他家处理一起纠纷,还说如果不立即去 “就要出大事了”!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何某某最近入住社区宿舍楼,成为方某某的新邻居。今天这位新邻居的小孙女将方某某放在楼道的鞋子甩了,说鞋子放在楼道影响了何某某一家的出行。这一甩,将本来就不太熟悉的两邻居推到了几乎要大打出手的境地,双方“战火”一触即发!

我首先接待了方某某,等方某某怒气发泄完后,我耐心向他询问整个矛盾纠纷的经过。听完他的诉说后,先稳定了他波动的情绪,一边对他说不要私自采取什么过激行为,一边及时赶往矛盾纠纷现场。

来到纠纷现场后,我认真听取双方的诉求,了解本次纠纷事件的起因和经过。经调查了解方某某平时性格内向,言语较少,又一惯要强,而何某某的小孙女年龄尚幼,认为楼道里的鞋子影响了自己通行,就随手甩了方某某的鞋子。这本是无意之举,但两家是新邻居,缺少沟通,这一无意之举却成了引发“战火”的直接导火索。方某某认为这一甩让他在街坊乡邻面前丢了面子,就怒气冲天的直接找何某某理论。何某某心想:我孙女不懂事,错甩了你家鞋子,但你也没必要这样气势汹汹,明显是欺负我们是新来的,想给我个“下马威”。于是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各说各的因,各评各的理,结果是越说越不和,越吵越动气,继而发展到你推我搡,争吵不休。

了解到纠纷的经过和起因后,我决定采取冷处理,根据双方的性格特点,让双方先静下来。接着对二人的行为从情理、法理角度进行分析,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解开双方内心的疙瘩。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终,当事人心中怨气逐渐消逝,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方某某主动向何某某道歉,说鞋放在楼道口确实不利于何某某的出行,表示以后不会在楼道口放了;何某某也为小孙女甩鞋的事向方某某道歉,还笑说“大人不记小孩过”,一场甩鞋风波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邻里和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但现实生活中,邻里经常因鸡毛蒜皮小事发生摩擦和冲突,看似不起眼的日常冲突,却蕴含着危害人际关系的破坏性因素,一旦积怨激化,会成为伤害社会和谐的尖刀。此案件中两家因“甩鞋”这件小事,却引发到肢体冲突,双方心中都憋着一口气,都不肯让步,这是这起矛盾纠纷的最大原因。邻里在平时的交往中,难免会出现矛盾,在出现矛盾的最初阶段,邻里双方应该秉着互帮互助的原则谅解对方才能有利于矛盾的顺利解决。如何公平公正处理好这些邻里纠纷关系,恢复往日的友好睦邻关系,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的时候,应当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即一方面应当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的要求,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应在调解中提倡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这是因为如果仅仅依靠法律制约双方当事人,虽然一时制止纠纷的扩大但却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双方心中的那股“气”,这既是邻里纠纷的性质决定的,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要求。老百姓要的就是公平,既要尊重法律、依法调解,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正权威,还要以理服人、用情调解,均衡地、人性化地顾及每一方的利益,从内心化解矛盾。当然,我们在调解过程中,难免会被误解、被当作出气筒,会有很多看不惯的事情,需要多点耐心、真心、平常心,这就是我的调解“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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