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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国庆 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文】多方诉求均无果 两赴上海解难题(旌德县司法局旌阳司法所 姜友花)

浏览次数: 来源:促进法治科 发布时间:2019-08-30 16:37

我是一名基层司法所长,也是一名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至今已有五个年头,从庙首镇调任旌阳镇,调解的任务渐渐变得繁重,但无论工作地点、职务如何变化,我始终秉持着司法行政人的初心。

2019年5月20日旌阳镇板桥村村民王某来到我所控诉:其父于2018年2月17日在上海一家饭馆务工,打扫卫生的过程中不慎摔倒,导致右大腿骨折,后被送往上海市某医院进行治疗,2月23日在该院进行了全麻接骨手术,但手术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院方却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在此后漫长的一年多的时间里,王某曾无数次找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但事情都没有得到解决。王某首先找到其父亲打工的饭馆,饭馆的老板说其父是自己在马路上摔倒,他们是出于仁道才把他送到医院治疗的,据王某说老板还把知情人调去了他开的其他饭馆,并且把监控也换掉了。之后王某又找到其父进行手术治疗的医院,但院方也没有给出解决方法。由于找不到证据,王某只好在上海请了律师,律师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要求院方封存其父手术的全部资料,但是当律师再次来到医院资料室调取相关资料时,发现医院已经改换了资料。医院一再强调其父是因麻荨反应才导致的昏迷不醒,而这种情况在手术前院方已经知会过病人家属了,并且院方、病人本人及其家属也签订了相关协议。在这样的情况下,律师只得告知王某由于医院改动了手术资料,这场官司的胜算不大劝其放弃。

王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来到我们司法所寻求帮助,当我们听完王某的哭诉后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尽全力帮助她。首先我和王某进行了一番交谈,了解其内心的真实想法,当我发现王某已有轻生的念头时,我告诉她:“只有弱者才会有这种想法,现在是法治社会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你放心,有政府的支持问题肯定会解决好的”。之后我当场通过电话与该医院取得了联系,经了解,医院所说的情况和王某诉说的基本一致,我们就从王某有轻生的念头入手来做医院的工作,分析该纠纷有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情况发生。同时还提出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说其父在全麻手术后应该有一个唤醒过程,但这个过程医院并没有做,医院本身存在很大失误,所以他们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通过交涉,院方表示同意调解,但由于其父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已高达90多万元,故最多只能赔偿60万元,这与王某提出的赔偿金额100万元有巨大差距。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对照上海市人均收入重新核实赔偿金额,共计80余万元,并就分析结果告知双方,建议双方各让一步和平解决此次纠纷,王某当场表示接受,而院方提出要和领导汇报后才能答复。一个月后,医院仍迟迟不予答复,面对医院的这种散漫行为我们决定前往该院进行商谈。

在党镇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支持下,2019年6月18日由镇分管领导带队前往该中心医院开展调处工作。在中心医院,我们找到了负责此事的唐某,唐某以我们事先没有得到他们的许可为由拒绝此次调解。面对医院负责人的推脱行为,我很坚决的告诉他:“我们这次来的目的就是解决问题,问题不解决,我们是不会回去的,”同时还明确告诉他:“如果院方再不配合解决问题,我们会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上海市区政府反映此项事宜,”院方在看到我们态度如此坚决后答应第二天下午两点在医院会议室进行商谈。第二天下午我们如约而至。在经过三个小时谈判后双方达成80万元调解初步意见,但此时院方却提出两项要求,一是要求王某撤销民事诉讼,转成庭外调解方式解决此事;二是80万元赔偿款需经过医院领导集体商讨后方可确定。在思索片刻后,王某表示同意此方案。之后的近一个月时间我们又陷入等待中,我多次电话联系医院询问此事的进展情况,但也是石沉大海,毫无准信,终于在7月13日我等到院方通知,7月15日到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进行庭外调解,曙光即将来临。

7月15日我们赶到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在当地法院的支持调处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医院一次性赔偿王某父亲80万元,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由院方承担,在签订协议的当日王某将其父接回家,80万元赔偿金于7月底前付清。后经回访了解赔偿金已于7月30日全部到位,至此,一起医疗赔偿纠纷圆满调结。

司法行政人的初心就是“为民”,而敢于担当就是司法行政人的不忘初心的高尚品格。基层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前沿阵地,能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最能看出一个基层干部的党性和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担当的重要意义。“担当”这是中国共产党人一贯的政治品质和优良传统,是薪火相传、与时俱进、历久弥新的,作为扎根基层的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一名乡镇调解员更要铭记这份使命,矢志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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