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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服务进高墙

浏览次数: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04 14:43

   近日,我处公证人员接到咨询电话,据了解,咨询人的儿子潘某正在军天湖监狱服刑,其购买的杭州的房产需要办理产证。咨询人表示需要潘某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我处工作人员听闻后,向他详细询问了潘某的婚姻状况、房产是否有抵押的情况,并请他确定好委托的具体事项。考虑到咨询人在福建,暂时无法前来我处递交材料,我处工作人员提供了微信公众号,以便咨询人将相关资料及时发送。随后我处工作人员及时和军天湖监狱狱政科取得联系,经沟通后确定好会见的时间。会见当日,咨询人随公证人员一起前往监狱。办理好会见手续后,我处公证人员会见了潘某,公证员向潘某讲解了关于委托的法律意义和公证程序后,又详细询问了潘某,潘某表示同意委托其父亲办理产证。潘某确认了委托事项后在委托书、申请表、告知书、询问笔录等材料上填写、签名。手续办理完毕后,公证员及时办理、审批、出证将公证书交到当事人的手中。潘某因为犯罪而失去自由,但是无差别对待的公证服务帮助服刑人员处理好财产问题,维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稳定服刑人员改造情绪,促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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