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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宣城市法制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17 11:45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3.00

7.24

因公出国(境)费

0.00

5.83

公务接待费

3.00

1.4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原宣城市法制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2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应市政府安排临时有因公出国费用。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办本级和直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原宣城市法制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83万元,占8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占19.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3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增加5.8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应市政府安排临时有因公出国费用。2018年宣城市市法制办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累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来回费用、住宿等。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宣城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5〕499号)、《宣城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9〕2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20%,增长的原因是外来公务接待增加。2018年原宣城市法制办国内公务接待共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单位之间立法、依法行政、法制监督调研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城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5号)、《宣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办发〔2015〕23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底,原宣城市市法制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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