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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法院挂牌成立宣城市首个家事审判法庭

浏览次数: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24 09:07

 

 2016年8月,郎溪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家事审判法庭,这是宣城市首个正式成立的家事审判法庭,标志着郎溪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步入实施阶段。

 近年来,郎溪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中,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以维护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与和好为原则,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家事纠纷案件的“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4年审结家事案件409件,2015年审结433件,同比上升5.4%。2016年6月,郎溪法院成为全省19个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得到了郎溪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委很快批复同意该院家事审判庭编制。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郎溪法院将家事审判工作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更新理念、改革机制、完善程序、创新方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组建专业化的家事审判队伍。精心挑选了5名具有丰富的家事纠纷审判经验、社会阅历广、性格温和细致、善于做群众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从事家事审判,专门负责协调化解家庭成员之间的婚姻、赡养、抚养、继承和分家析产等矛盾纠纷。

 二是建成了功能齐全、充满温馨的“圆桌家事审判区”。采取“圆桌式”布置,代替高高在上的审判台,法官走下审判台,与诉讼参与人围坐一周。庭审时,法官通过开展“家文化”等亲情文化教育,感化当事人,开辟了亲情教育的课堂。

 三是完善多元化解家事纠纷的调处机制。在社区和乡镇司法所设立“郎溪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点”,在院诉讼服务中心、十字铺人民法庭和姚村巡回审判点设立 “家事纠纷调解室”,在法院立案窗口设立 “家事纠纷案件立案维权窗口”。在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司法所等工作人员中聘请社会阅历丰富、亲和力强,具有教育学、心理学背景的人担任家事调解员,发挥其熟悉社情民意、易于沟通及专业方面的优势,促进家事矛盾纠纷的处理。目前,已聘请了家事调解员20名。

四是严格贯彻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作为优先结案方式和庭审前置程序,坚持“家事必调”。调解中,不断创新调解方法:通过“劝、批、谈、教”相结合及“劝离”与“劝和”相结合的方式,变“法言法语”为“拉家常”的近距离调解,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调解不局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预设立场;充分发挥长辈在解决家事纠纷中的作用,适时召开家庭或家族会议,从法治、人情、伦理和习俗等方面探寻当事人矛盾的根源,寻求解决之策。2014年以来,郎溪法院受理家事案件1200余件,已结案1150件,通过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和撤诉的达750余件,调解、撤诉率达68%,有效引导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社会效果。

五是建立家事纠纷案件审判的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家事调查员、家庭财产申报、出具离婚证明书、心理疏导、多元化家事纠纷调处、人身安全保护令协作等一系列创新机制,形成齐抓公管、协同配合的家事纠纷处理新格局。目前,已从家事调解员中委派家事调查员15名,制作了统一格式的《家事纠纷案件调查表》,对当事人婚姻家庭状况、未成年子女学习、生活状况、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委托调查5起;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原告诉请财产分割或债务分担的,要求当事人填写《家庭纠纷案件财产申报表》,并告知其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虚构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法律后果。

郎溪法院正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认真执行省高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家事纠纷案件审判操作规程》,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努力探索,不断总结,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家事审判“郎溪经验”,为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婚姻自由,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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