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24 11:37 |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坚强领导下,宣城市司法局圆满完成社区矫正特赦任务。
一是规范组织实施。成立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和报请特赦评审委员会,严密制定特赦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特赦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组织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并签字确认《特赦明白纸》,确保特赦政策宣传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是严密摸排甄别。组织全市6个社矫中心,98个司法所精干力量,通过查阅判决书、裁定书、身份证件等,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实是否符合特赦条件。
四是周密调查取证。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符合特赦条件不同类型,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取证,通过调阅原始档案资料、走访居(村)委会、外调或邮函委托原案件侦查公安机关开展现实社会危险性评估、征求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公示等,确保特赦报请程序规范有效、证据材料真实充分。
五是严格评审报请。县、市两级分级召开特赦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经摸排符合特赦条件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报请特赦进行审核评审。市局评审会对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符合法定特赦条件、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进行重点评审。
六是依法解除矫正。对经裁定予以特赦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组织开展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上好解矫前教育矫治最后一课,宣传特赦正面能量,引导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树立积极改造、知恩感恩。
截止9月20日,宣城市38名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