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代** | 浏览量 | 13888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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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台客隆无理由逾期不付货款能否申请法院支付令? | ||||||
信件内容 | 咨询:您好,我司于2021.1.1--2021.12.31日台客隆总部签订进场销售合同,2021年12月31日合同正常结束,我司按台客隆要求提供相关票据、资料顺利撤场。但台客隆从2021年9月开始无理由不付货款,经与对方采购经理沟通确认,我司无论在任何方面没有违反合同的任何要求。 期间与台客隆采购总监也沟通过此事,对方也确认此货款确实存在,且没有任何纠纷,但台客隆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故向贵局咨询我司能否申请法院支付令?如可以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 ||||||
来信时间 | 2022-02-28 10:58 |
回复时间 | 2022-03-01 16: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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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司法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司法局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您所咨询问题现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