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12-02 15:31 |
根据司法部2019年11月29日发布的第11号公告,现就我市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司法部”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市司法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授予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等工作方式。
应试人员达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9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试人员应于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注意,不是10月份主观题考试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的申请人应到主观题考试报名地(与2019年新参考人员不一样)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除外)
现场审核地点: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506室律师工作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证件照片。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注意事项:已取得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将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正、副本交回。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五、联系方式
申请人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0563—3023962(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