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07 11:38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绩溪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校重点课程和县委主体班次的“必修课”,通过明确学法计划,督促推动落实,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覆盖。县委党校在新任副乡科级干部、社会治理、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等培训班中均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课程,通过学习研讨、集中培训、邀请专家讲座、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线上学习等多种方式提升学习质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七进”。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喜迎二十大 普法在行动”之送法进乡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2022年,全县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256次,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折页5820份,在绩溪县人民法院、绩溪检察、绩溪公安、绩溪普法等微信公众号、“法治之声”广播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信息86条。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党组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调度、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先后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工作等会议,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县委政治巡察、法治建设综合督察,对16个县直单位6个乡镇开展法治建设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不断提高法治监督力度。“一办四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印发《法治绩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绩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皖事通办”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围绕群众“办事”开头难,推进政务服务网“最先一公里”平台建设,目前绩溪县已上线10个高频事项应用场景。推广“免证办”,对满足“智慧办”条件的事项进行梳理,上线“智慧办”事项63个。推深做实“自助办”,升级自助大厅功能,提升7x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上线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推出面向企业和个人的高频事项自助服务,1-12月通过自助设备办理业务13472件,免费寄送快递4153件。全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监管,全年开展4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制情况的随机抽查,抽查项目31个,对存在问题的7个项目进行通报并督促招标人及时整改。进一步健全履约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情况“双随机”检查,共开展4次标后履约检查活动,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6个,对5家履约存在问题的企业给予信用记分处理。
2.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绩溪县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举措清单》,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攻坚行动、涉企案件检察监督治理行动、“江淮风暴”巩固提升行动等专项行动,推动兑现涉及25家公司的奖补资金156.82万元。对已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进行再梳理,调整公布17家单位131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2022年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2108件,其中线上办理452件,线下办理1656件,开展信用信息核查1736件。
3.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行动、维护市场主体权益行动、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不断推动市场环境法治化。大力开展公平竞争治理,依法规制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9件,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创新监管方式,印发《绩溪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建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各执法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随机抽查198次,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59件。落实“首违免罚”制度,公布涉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8个领域149项免罚清单,全县开展免罚事项执法培训15次425人次、办理“首违免罚”案件140余起。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把好依法行政“前置关”,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县政府聘请5名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成立由5名法律顾问和7名公职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常态化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把好“法治关”。全年共对12次政府常务会、23次县长办公会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完成合同、政策文件等其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20个,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6份;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5个,备案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3个;完成市、县两级11个文件政策的意见征求反馈工作,共反馈书面意见8个;公布《2022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单》,有序推进13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成2022年度596人行政执法证和9人监督证年审工作(其中执法证年审596人,合格560人,收回注销36人,监督证年审9人,合格9人);完成全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及时公开。积极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分5批次对龙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乡镇执法人员共182人开展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组织全县26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测试,通过109人;组织县农水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14家单位468宗案卷开展自查,其中集中评查121宗,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25个。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执法不公正专项整治、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和经开区综合执法情况调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工作,巩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果,提升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水平。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加强对食品药品、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监管,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333次,办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案件5起,警告并处罚款5.49万元。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检查企业108家,约谈20家,立案查处11起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双减”专项执法活动,对全县20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守住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四条安全底线,查办相关案件373件。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办理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案件20起。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案件。坚持稳字当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定期安排领导干部开门接访,落实首问责任制。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排查,严格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原则,坚持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在法律政策框架内推动问题化解,做到推动解决一批、依法终结一批、依法救助一批,彻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探索“司法+信访”工作模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信访诉求。
2.办好复议应诉,推动复议体制改革。开展乡镇工作人员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巡回讲座5场次;印发《绩溪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着手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行政应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案件18件。
3.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组织机构健全、队伍专职专业、保障充分有力、机制运行高效的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体系。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形成“调防结合 预防为主”大调解网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通过“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大提升”四大行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归类分级处理,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全年编发研判预警专报12期,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087件,其中重大纠纷13件,调解成功1076件,成功率为98.9%。
4.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开展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估验收工作,5个司法所全面提档升级,镇村两级公法平台的场所、标识、标牌、工作台账等软硬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推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全县39家党政机关单位、66家企业聘请法律顾问,调整充实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有效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强化与部门工作站、刑事法援工作站的协作联动,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166人次;加强宣传,聚焦助力农民工维权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15场次;畅通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264件(其中民事案件214件、刑事案件46件、行政案件4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4.78%,已办结案件198件,结案率为75%;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633人次,完成中彩金法援案件全年任务10件。着力提升公证质量,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271件,免收公证费54.25万元,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250件,办理涉及现役军人的“双拥”公证2件,预约服务办理公证260件,节假日办理公证2件,上门办理公证6件,全年共办理公证456件,延时公证服务20次,30%的公证事项予以容缺受理。
5.扎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印发2022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重点普法目录等,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落实。实现重点普法对象全覆盖,组织全县1404名干部参加全市机关集中学法月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干部学法、法治讲座、民法典专题知识竞赛等活动300次,提升公职人员法治素养;通过“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等形式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主题活动135次,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实践活动32次,带动青少年学法守法;紧扣春节、“3·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其他对象普法不留盲点。开展“喜迎二十大 普法在行动”之乡村普法行品牌活动,切实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全县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311次,发放宣传材料27986份。坚持线上线下同发力,共发布普法微信380条、《法治绩溪》电视专栏12期、“法治之声”广播48期。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办结完成人大代表建议48件、政协委员提案69件;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收到人大代表建议752件,已全部按部门职责完成交办。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执行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
2.加强审计监督。全年开展重大政策项目审计2个,经费预算执行审计2个,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个,自然资源审计项目2个,公共投资审计项目13个,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专项审计1个,审计调查35家单位,完成对11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和报送审计调查报告43份,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92条,其中已采纳92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3件。
3.主动公开政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多渠道多媒介公开政务信息,积极畅通投诉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年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22180条,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以下差距。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
(二)在落实重大决策程序上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认识不够,未能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在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上存在差距,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法治人才队伍短缺。县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力量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法治队伍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乡镇普遍缺少法制审核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基础薄弱,难以适应当前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我县将深入贯彻《绩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坚定不移的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持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加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与法同行”活动,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备案和监督工作。健全保障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机制。严格履行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做好合法性审查、依法对外公开等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果。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通过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执法案卷评查、受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方式,整治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
(五)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做好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通过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监督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司法建议书落实情况,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健全执法机制。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做好信息发布、公共舆情应对,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内部约束,主动接受监督,形成在监督下工作、靠监督提质的良性循环。依法组织开展各类督查检查,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要求,严防行政权力滥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