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20 17:01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 “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着力提高“八五”普法工作实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严格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持续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为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

局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深入开展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等作为主要内容,为全体干部职工夯实法治理论基础。

局党委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宣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局党委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具体部署。持续贯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局领导班子在年度总结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围绕法治学习、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

(二)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开展衔接落实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亮出“清单”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管,规范公权力,明确权力边界。

印发《宣城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2022版)》《宣城市国资国企监管事项及管理权限清单 (2022 版)》,强化分类授权、扩大授权范围、完善监督监管体系,全面激发企业活力。在授权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等方式,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权与管好相统一。

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证照分离”等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代理记账行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全面推进电子证照的制发与推广应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年共有53家机构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代理记账资格证书,发放电子证照61本。

严格履行财政部门职责,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坚决依法依规落实各类惠企奖补政策,积极支持企业发展。全年全市财政部门共兑现各类奖补资金19.2亿元。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优环境、稳经济”第四季度现场集中办公活动的通知》,按照市营商办统一部署,协调联系市级负责同志赴宁国开展现场集中办公助企服务活动,共走访企业20家,收集企业反映的涉及融资贷款、政策扶持、招工用工等方面问题和建议15条,督促当地高效办理,提升助企服务质效。

(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保障

不断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强化依法决策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不断查找问题,不断改进不足,不断总结经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研究制定《宣城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宣城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实施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制度规范。

(四)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时修订《宣城市财政局(国资委)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宣城市财政局(国资委)各科室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等办法。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扎实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三公经费”和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落实“小金库”常态化防治,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亮出“清单”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管,规范公权力,明确权力边界。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预算绩效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五)加强风险防控,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法律风险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服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作用,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实施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提前介入。2022年,我局共进行合法性审查16件,实现应审必审、依法依规。其中,行政诉讼案件2件,对方在我局提交答辩状后撤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对方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有效防范社会矛盾发生和事态升级;办理依申请公开审查11件,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领域投诉3起,共涉及资金额1966.9万元。其中1起经审查,情况属实,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涉及资金额246.9万元;2起因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涉及资金额1720万元。

(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坚持“关键少数”模范带头学法用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模范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规和制度学习,结合年度制度汇编、内部控制资料汇编等修订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法规制度学习,使法治思维内化于心,依法行政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始终。扎实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公务员在线学法考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测试”“宪法宣传周”“法制文化节”等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法、考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目标,实施依法理财,构建法治财政,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邀请法律顾问和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专题普法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和专题普法授课等方式,使全体机关干部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本年度,我局干部职工学法均在60学时以上。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明确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普法对象和普法重点工作,多途径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制定并报备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本部门普法责任。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上门会商等形式,运用部门网站、单位广告机等多途径开展《预算法》《采购法》《会计法》等相关“当家法”的宣传普及活动。结合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等行政检查和联点共建等活动,通过社区入户走访、执法过程中普法等方式积极开展“当家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使相关法律法规成为群众熟知的法。在管理、服务等过程中,结合财政(国资)工作特点和特定服务群体,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

(七)统筹经费保障,加强财政管理

积极做好经费统筹,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强化工作经费统筹力度,为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依法行政与法制监督等工作提供财政保障。财政年初预算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各项工作经费足额列入部门预算。及时下达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夯实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基础。严格预算管理,统筹考虑业务活动和资产管理,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升保障水平。全力支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明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罚没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发挥财政应有的作用。

二、存在不足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不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意识还需提升,部分执法人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依法化解问题的意识不强、办法不多、举一反三不够。

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理解不够全面,学法的力度、广度、深度还未做到持之以恒,还存在重执法,轻宣传,重执行,轻普法现象存在。

三是少数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仍待加强,学法用法不够主动,规范执法的意识还不强,存在执法过程中履行执法程序不严格的情况。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聚焦重点任务,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真正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财政、国资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抓好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在单位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体财政干部主动学法用法,把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普法责任落实等工作做实做细。

三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审批流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促进财政部门各项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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