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26 09:12 |
6月14日,旌德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工作。
该所工作人员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详细讲述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后果,着重引导其虔心悔改,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尽快适应监管环境、进入角色。
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该所对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证、刑事判决书、报到通知书等文书进行严格审核,检查矫正责任书等材料是否有遗漏,从而建立工作档案,强化管理。司法所明确矫正小组的责任,要求家属和相关人员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让其平安顺利地融入和适应社会。
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构成、犯罪类型、成长经历、个性特征、社会环境、文化认知能力、对犯罪的认识等情况,会同矫正小组相关成员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明确矫正措施,为下一步因人施矫、精准矫治,提高社区矫正的实际效果奠定基础。
兴隆司法所多举措规范入矫手续,提高了新入矫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为下一步日常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