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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凸显成效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18 14:53

自去年11月1日统一实施行政复议权集中后,宣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涉机构编制调整、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建设、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主要改革事项全部落地落实,行政复议参审评议、繁简分流审理机制予以巩固,行政复议申请代收点、行政复议员任命管理制度试点运行,改革所推行的各项制度成果凸显成效。

截至目前,本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共增设内设机构12个、增幅133%,增加编制21个、增幅105%。设置了6个行政复议接待大厅,平均使用面积99.2㎡;配备了功能齐全、符合基本需要的行政复议听证室8个,平均使用面积42.6㎡;设置调解室、查阅室、合议室、临时档案室19个,平均使用面积24.3㎡。包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内的行政复议工作各项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据实保障,办案车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市、县司法局执法车辆优先保障,公务用车平台车辆予以补充保障。

我市行政复议权自2022年11月1日全面实施集中,除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部门不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均由本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行政复议权实施集中后,全市新收的行政复议案件量较实施前同比增长59.2%(其中,市本级、广德市、宁国市、泾县、绩溪县的新收行政复议案件量均同比增长一倍以上),已审结案件的综合纠错化解率同比增长35.4%,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凸显,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制度成果和改革成效正在不断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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