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09:18 |
宣城市司法局:
你单位报送的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核定你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2090.1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2090.11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90.11万元,本年支出2090.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核定你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部门应当自市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15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四)请你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局。部门及所属单位应当于2023年9月26日向社会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相关内容。
(五)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宣城市财政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