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15:51 |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公法处统一安排,我市于9月下旬-10月上旬组织开展了下半年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质量评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法律援助卷宗评查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办结归档的法律援助案卷,每个法律援助机构5本(其中民事3本,刑事2本),全市共40套(受理卷和承办卷各40卷)卷宗参评,其中优秀卷(90分及以上的)6套,占总数的15%;良好卷(80-89分)27套,占总数的67.5%;合格卷(70分-79分)7套,占总数17.5%;无不合格卷。
本次评查采取异地交叉评查的方式进行,评查人员由铜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专职律师组成,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对评查情况进行综合梳理分析。评查依据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规定,评查前召开培训会议,统一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案卷装订规范、案内材料完整、办案思路和办案效果等方面开展评查,一卷三人评,得分取平均值,确保评查结果公正、公平、准确、全面。评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评查结果
全市按要求随机抽取40份案卷参评,其中优秀卷6件,占总数15%;良好卷27件,占总数67.5%;合格卷7件,占总数17.5%。各地评查情况如下表:
地区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市中心 |
1件 |
4件 |
|
宣州区 |
1件 |
4件 |
|
郎溪县 |
1件 |
4件 |
|
宁国市 |
1件 |
1件 |
3件 |
广德市 |
|
4件 |
1件 |
泾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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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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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 |
|
3件 |
2件 |
旌德县 |
2件 |
2件 |
1件 |
案件质量总体较往年有明显提升,主要表现在:
受理方面: 1.民行“一降四补”,扩大援助范围,调整法律援助困难标准为本地区城乡居民最低收入的1.5倍,同时补充了申请执行等四类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范围。2.刑事“一免七扩”,在全省率先全面免除刑事申请类援助经济困难审查,在省标基础上较早将刑事速裁等辩护“全覆盖”;3.有效监督,法援中心对办案过程及承办结果有效监督,及时与受援人、承办人沟通,记录相关特殊情况并附卷。
承办方面:法律援助各环节程序规范;多数案件承办人员能及时会见受援人,会见笔录规范,会见达2次以上;认真阅卷、调查取证,并能根据案件需要制作阅卷笔录;所提法律意见主要观点能被办案机关采纳;文书材料规范齐全,能较为完整的反映法律援助办案全貌。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法律文书有待规范。委托授权权限不明或不一致,超出委托权限。
2.未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参与评查的卷宗均有2次以上谈话笔录,但存在谈话笔录的时间均在起诉之前,无庭前将申请回避等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受援人。
3.个别卷宗援引的法律规范不当。有卷宗出现代理意见中引用了已废止的法律法规。
4.未按要求及时阅卷。证据目录中未说明证据来源;办理二审、经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案件等,承办律师未及时进行阅卷。
四、整改要求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强化案前案中案后全链条、全过程质量管理,综合运用规范审批程序、审慎指派承办人员、跟踪承办进程、回访受援对象、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征求办案机关意见等措施,多方位多角度开展监督。各法律援助中心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尤其要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分析,区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改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到位。
宣城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