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15:57 |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确保法律援助业务经费规范有效使用,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根据省司法庭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市司法局于10-11月组织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专项检查,并结合铜陵市来宣交叉检查反馈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中,对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要求及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绩效评价有关要求,认真查看今年以来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了解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办案值班补贴和直接费用占比、案件指派及补贴发放及时性等,听取相关工作介绍,并就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办理、结案、质量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督导。
总体上,各地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经费得到依法保障,预算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至11月30日,全市拨付467.3万,完成率达124.95%,超过1100元/件。管理严格,经费支出规范程度高,范围比例符合要求,支出率已达82.82%,其中案补和直接费用占比达87.72%。
二、优点及问题
各地都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要求,实行科目单列、单独核算,收支明晰清楚;地方财政配套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律师办案值班补贴等定期发放,支出进度科学有序,经费使用率及补贴占比符合上级要求;经常性地开展经费自查检查;加强与承办律师的沟通协调,加快办案结案和补贴发放力度。但个别地方还存在经费使用率较低,以及办案补贴占比较低的问题;另外在经费收入核算记账方面,也还存在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形。
三、整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严格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落实各项制度要求,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绩效。各地要数据准,账目清,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以优化使用提高落实经费保障的效益。
二是进一步规范设置台账。按照科目单列的要求,设置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收入、支出明细账,细化支出科目,精准反映经费收支使用情况。
三是要持续提高结案率。加强与承办人沟通,了解案件承办进程,督促承办人在收到结案文书后一个月内将卷宗送至法援中心,法援中心及时发放补贴,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经费使用。
四是进一步严格经费开支。在及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值班补贴的前提下,积极用于宣传培训、考察学习等其他方面。经费使用要严格规范程序,大额宣传用品等支出需完善采购合同、会议纪要等相应材料。严禁列支与法律援助业务无关的费用。
五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加强与财政部门及本单位财务部门和人员的对接,及时准确掌握拨付和使用情况。
六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管理规定及相关财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经费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宣城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