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泾县: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管质效 助力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09:33

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消除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障碍。近年来,泾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以合法性审查为着力点,不断探索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健全制度机制,严把审核关口,加强过程监督,持续提升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助力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3月19日,泾县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专题学习了《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会上,县司法局详细解读了《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出台背景、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信息化管理、监督等方面内容,汇报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此次全县共清理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42件,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

会议要求,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文件管理制度,做好《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群策群力,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清理中多措并举,严格履行“立改”程序,坚决防止红头文件“带病出台”,切实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质效。

据悉,泾县始终坚持全面清理为规范性文件“瘦身”,落实“实时管理、动态调整”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原则,由相关单位及时对涉及新出台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调整内容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或修改,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徐美佳 汤志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