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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多措并举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18 09:45

强基础。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专调解组织建设,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人员选配管理、工作规范开展等;不断巩固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特色化建设成果,将能力强、人头熟、法律素养高的“五老”、“乡贤”等选聘到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中,落实分级培训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实施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

抓联动。用好“一站式”解纷平台机制,形成归拢研判+清单管理+一站调解+考评销号工作闭环。协调和指导相关执法单位落实行政调解职责,完善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和行政管理涉及的民事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推动公调、诉调、访调对接联动,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化解。

勤排查。坚持联合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用好人民调解员“进网格”、百姓评理说事点信息员定期说事等工作机制,强化包保责任,重点排查邻里、婚姻家庭情感等纠纷,确保走访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实现每周“拉网式”排查一次。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通报,及时处置化解,防患于未然。    

重长效。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和咨询服务,大力宣传民法典、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各类纠纷形成处置闭环,对调解失败的重大矛盾纠纷,作为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归口层报,上级单位进一步分析研究解决。对邻里、婚姻家庭情感类纠纷调处成功的案件实施长期跟踪,定期回访,确保矛盾纠纷复发发现早、处置快。

截至3月底,全市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881件,调解成功率达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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