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治报】安徽立法支持 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

浏览次数: 来源:安徽法治报 发布时间:2024-10-10 08:18

9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张天培介绍,《决定》明确未来产业是指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并存的前瞻性新兴产业。

未来产业涉及很多行业领域,此次立法内容突出加强前瞻性谋划布局和政策引导。《决定》明确应当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前瞻布局、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分类推进、开放协作的发展原则。明确聚焦七大重点领域及方向,以及大科学装置催生的新兴产业。同时要求,根据新技术新趋势进行动态调整、梯次培育。引导各地差异化、特色化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推进集聚集群化发展。

《决定》明确了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协调机制,规定省人民政府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设区的市、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加强产业发展引导。明确部门分工,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明确鼓励支持有关主体和个人参与未来产业创新发展。

为突出科技创新对未来产业的推动牵引作用,《决定》支持原创技术策源、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协同发力,规定要注重发挥战略科技力量作用,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原创成果供给;支持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龙头企业创新引领,培育融通发展的未来产业企业梯队;推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协同创新,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

在发展要素保障方面,《决定》明确要加强应用场景保障,以场景应用牵引未来技术迭代升级、未来产品成熟定型和未来产业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人才要素保障,建立完善未来产业人才保障和激励制度。加强资金要素保障,构建支持未来产业全链条发展的耐心资本体系。

针对未来产业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多,《决定》规定,要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全球未来产业分工合作,同时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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